星期六, 八月 29,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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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驳斥理由,一个畸形的道德观念

PoliBug | 波力拔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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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马华纪律委员会针对蔡细历的五项解释的理由一一驳斥,乍看之下似乎合情合理,其实所言所论,根本就只有扭曲事实、废本逐末、胡言乱语、狗屁不通可以形容之!

首先,纪委会指称是蔡细历的代表律师「主动要求」不需传召何仁德与黄思华等供证,非该会仅允许一位代表出席。让我们用一点智慧稍作思考,蔡细历好不容易特别请来了三名有力的证人,岂有刻意要求只准一人作证的道理?难道是要他们来站在门外守护,以防他无缘无故、不明不白的从9楼的窗口坠落下来?为何调查报告和事实有这么大的差距?岂是纪委会一个简单的说词可了?

难怪这么厚的一本调查报告,却要在临判前的2小时才交给蔡细历,正常情况告诉我们,聪明才智如翁诗杰者,我看都未必能读得完整份!黄俊杰若敢说不是别有居心,那还请各位看官用最基本的常理度量一下。

前纪委会成员何仁德是马华历来少见的服务形领袖,其公正严明的性格及认真办事的态度可比已逝李成材同志,何仁德元老曾向媒体直称相关案件在前届纪委会,便因考虑蔡细历严厉的自我处惩而判定结案;就算纪委会硬称何仁德在说谎,但是请问纪委会又要怎么解释前纪委会为何搁置该项调查?黄俊杰是想说明马华纪律委员会是个见风使舵的单位呢?还是纪委会根本没有任何的审核标准,以致案件只能拖延时间,静观其变后再依「需要」作出「最有利」的定夺?但那一点都没关系,反正纪律委员会的记录本子在谁的手上,谁就能自由自在的挥洒,到底是否有结案,原珠笔一支才马币90仙。

即然纪委会决口否认该项案件已有调查结论,为何报告又指称「会长理事会并没有对这项投诉结案,也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对付蔡医生。事实是蔡医生并没有被惩罚。因此,二度受罚的问题并不存在。」呢?如果该项调查并非没有结论,而只是会长理事会没有作出判决,那纪委会根本没有权力重审!除非新届会长理事会觉得案件另有疑点,裁定拒绝该项调查报告书,总会长重新委托纪委会展开第二轮的调查,新届纪委会方可介入此案,问题是,在蔡细历接到听证会传召书时,我们伟大的翁总会长竟然还说他一丁点儿都不知情,请问,请问,纪委会如何就滥用职权擅自掀案向党章及向全国上下九十万党员同志交代??

再者,马华党章列明纪委会是受委向会长理事会负责的纪律单位,每一届的受委人员都不一样,应负责的对象也有所不同,请问,在新届纪委会成立之后,是否曾向会长理事会汇报纪律现状,并得到正式的委托,以就党内新旧纪律问题进行续审、开审及其他处置?若无,此失职事小,误了党务、组织系统及伦常理念事大!如今闯下此举国共愤的大错,试问该当何罪?

该报告还特别指出「纪委会发通告传召蔡细历出席听证会时,并没有照会总会长翁诗杰,因此后者当时对外宣称不知情,的确是事实。」,马华党章第123项条例清楚列明,纪律委员会的所有处理程序都必须得到总会长的指示方可进行,难道马华党章是虚设的吗?还是黄俊杰老先生已然超越党章,和英明的翁总会长一样,不再需要向任何人交代?黄俊杰逆乱伦常犯此大错,试问又该如何惩处??

根据以上所述,原投诉人黄清源消不消案根本不是可不可以召开听证会重审的关键,问题的核心是,这根本是一项违逆党章及司法原则的滥权审讯,简单说,根本不合情、不合理,最重要的是,更不合法!这种荒谬逆伦的调查报告,竟然还可被会长理事会接纳,目的昭然若揭!简直就是败坏党风!视我党党章及全国同志于无物!如果连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能解读,还妄言什么道德正义、顾及党形象的乱道歪理?!

尽管如此,蔡细历同志在性爱光碟事件后,依然以党及阵线的处境,及身为一名公众人物的责任准绳作为考量,毅然辞去所有党职及官职,负上全责,将党可能面对的难处一个人全都扛了,今天,马华党员可以堂堂正正,骄傲的抬起头来对人说,我们有一个勇于认错,自我问责的领袖!这难道不是蔡细历得到大多数明白事理的中央代表的宽恕与认同,并推举出任更高党职的原因吗?

当然,承认错误及面对自动辞职的惩戒,不表示蔡细历就应该平白承受其他莫须有的指控!有些不成立的论据,是必须要厘清的,否则家无家法,党无党规,这个党便走不下去了!

蔡细历解释马华党章不承认「党员行为准则」,不可成为执行党纪的判决参考,纪律委员会对此驳斥,却又说不出一个所以然来,最后竟然指出「中委会可以代表党代表大会采取任何行动,因此该准则是有效的。」简直是不知所谓!颠倒是非!逆反伦常!

须知马华是一个代表制政党,党章第27项条文清楚说明,党内最高的权力单位是中央代表大会,依循马华党章第37.6条款,也只有中央代表大会可以修改党章,制定行为守则,并代表全国党员同意遵守相关协约,简单说,中央代表大会是惟一的「立法单位」,这是不容挑战的最高标准!

而中央委员会只是由中央代表大会产生出来,被赋予「依照党章」执行任务及进行党运作的「行政单位」,至于纪委员,只是由中委会委托,秉公持正执行调查工作的承审单位,而会长理事会及中委会才分担及分享决定调查结果是否成立的「司法权」。

立法、行政(执法)、司法三权分立,在党章里说得清清楚楚!岂可由中委会(行政者)越俎代庖,制定「条规法律」,然后施加于立法者??这不是逆乱是什么?黄俊杰为自己的方便企图混淆党章法规、逆乱纲本,简直就是乱臣贼子!其罪堪除!

再来,蔡细历在当局制订该项「党员行为准则」条文之时,有没有反对又如何?反对也好,赞同也罢,那关该项条文合不合法什么事?在法理上,只要该项条例一日不被中央代表大会通过,便一日不能成为规限党员的标准及审判党员的参照项目,这就像回教法只施行于回教徒身上,这是回教徒所共同接受的条规,但是,你不可以引用这项条例,判定任何一个非回教徒喝酒有罪一样!黄俊杰身为一名律师,难道连这么简单浅显的道理都不懂吗?

纪委会更在调查报告里据此使用了「深表惊讶」的字眼,以表达其个人感受,这表明承审之人根本就早已有先入为主之见,失去了客观判断的能力,试问这项调查如何中立?又如何有公信力?

报告书还企图误导受众,将「公众人物」区分于「一般人类」,极化身为公众人物的道德框架,并企图以此论证「公众人物」是不会犯错的「特殊人类」,更可恶的是,竟然还向受众传导不知是从哪里学回来的「道德观」,将「通奸」视为「非公众人物的个人权利」,对「非公众人物」肆意把弄,极尽胡言乱语之能事!

蔡细历从没表示他所犯下的错误是没违背一般道德价值观的,否则他何必辞职谢罪?关于未辞国会议员一项,蔡细历更早已清楚道明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非他不辞,而是行政单位的流程问题,造成他根本还来不及辞职,国会就已解散了,整件事情都有往来文件可以作证,他当时的辞职意愿根本就不容置疑,否则他何必当着全国人民面前,通过全国频道亲口宣布?整个过程清楚明暸,纪委会到底是故意看不懂、看不到、听不懂、听不到呢?还是蓄意抹黑,造假栽赃?若是前者,凭这种智商水平根本没资格承审,若是后者,试问该当何罪?!

蔡细历也从不逃避,并承认他所犯下的错误将为党及国阵带来负面的形象,因此,在蒙受如此沉重的打击之后,他还是静下心来仔细的分柝思考,最终,他在最短的时间内,毅然承认、道歉,并辞去所有的官职及党职,身为国家领袖,他充份体现了犯错问责的崇高公德标准,这是大多数政治人物所无法实践的道德行为,而他的决定,也换来反对党领袖的喝彩。

其中,公正党领袖蔡添强在本身的部落格如此叙述:「蔡细历的确是个敢作敢当的好汉。不管是否受到上头的压力,蔡部长决定一口气辞掉所有官、党职,这勇气在执政党人之中非常少有。蔡细历的过失,属于个人道德领域,如今他决定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我们应该宽容看待。」

而行对党领袖尊敬的林吉祥国会议员更在蔡细历辞职后,向「自认清高者」放话,要他们向蔡细历负责任的勇气及行为学习,并认为该光碟事件的核心问题是公众人物的个人隐私已遭到侵犯,这才是政府应该正视的关键!

可惜的是,这种明白真正道德价值观的领袖,在马华高层并不多见!因此,许多人还活在308之前,那种不分轻重,不辨大是大非的状态,方有今天这种自以为得民心的傲慢与偏见!

无论纪律委员会再如何扭曲事实,将丑陋的政治谋杀自我合理化,但看在正常人的眼里,都是一件件令党员感受到智慧及正义感被深切羞辱的多重伤害!

若这项失去公义及良知的政治谋杀不能翻案得直,那身为马华党员,从今而后,我们只能这么教育我们的下一代:华盛顿砍樱桃树的故事只是个童话!千万别相信!「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更只是一句屁话!绝对不能信以为真!在现实世界里,要骗得过就骗,闪得过就闪,再不行就反过来控诉对方索偿五亿!总之无论如何,不能承认错误!不能道歉谢罪!不能负起责任!不能知错改过!更加不能宽恕别人!否则必定永不超生!妄想浪子回头,因为这是个没有天理的世界,大家都是下流污秽的伪君子。

难道,这就是我们要的道德价值?难道,这就是我们要的社会?难道,这就是我们要的马华?


18 Responses to "五个驳斥理由,一个畸形的道德观念"
Tan Wong said :
2009年8月29日 12:16
天下本來就沒有公平的
前些時候蔡也是用過檔的謀略的到官職
現在 的世界
講的就是謀略
如何用謀略再得到官職(馬華的也好, 國陣風也罷)
人生就是那麼一回事
東家不打, 打西家
為何一定要在爛泥中才有出路?
難道真的是出于汙泥而不染?
哈哈
功夫熊猫 said :
2009年8月29日 12:22
马华中央纪委会主席的权力这么大,
我们就建议修改党章,增加纪委会主席的职位让中央代表选出。
Unknown said :
2009年8月29日 12:54
疯狗跟狗奴才,那里会干出好事来?
Unknown said :
2009年8月29日 14:08
成者為王,敗者為寇
2009年8月29日 14:36
检讨为何党争不停的跟着马华走了一个甲子。请向没有公信力的纪律委员会说NO。

http://limpehong.blogspot.com/2009/08/no.html
2009年8月29日 15:52
大种伪君子 翁疯狗,
满身都是屎臭,
还说什么道德,
让 照妖镜 把它
打回原形 吧。
Johnny NGAU said :
2009年8月29日 20:32
那五个老懵懂早该留在家中抱孙、喂奶、换尿布。其中两个老懵懂难道又是用心良苦,以图博取日后获得保举受封丹斯里勋衔?歪口那个,又是想博些什么?
3 said :
2009年8月30日 01:01
Tian Chua mentioned that CSK is good and dare to speak up..... Please do not be so naive, Tian Chua actually wanted to bring MCA to "Holland". They know Chinese and Malay community will not accept leaders with sex scandal. PR will attack MCA/BN for this. In fact Lim KS also said the same thing. These are crocodile tears. BTW, I am a supporter of PR. Just that I support OTK for his braveness to bring PKFZ issues up. Will CSL do the same??!! nah!!
Unknown said :
2009年8月30日 02:35
全力支持召开特大,让中央代表决定马华的未来。
Unknown said :
2009年8月30日 02:39
我代表我爸爸、妈妈、太太、哥哥、嫂嫂、姐姐、姐夫、弟弟、妹妹、儿子、女儿、侄儿、侄女、外甥女、外甥女、侄孙男、侄孙女。全力支持蔡细歷医生。
Unknown said :
2009年8月30日 02:54
中央代表们站起来!行使党员赋予你们的责任,全力支持召开特大。
Eddie said :
2009年8月30日 14:22
马华公会?解散好了。

都是一堆粪,为利益,为权益而争。

都是废人,没为公益办事的政党。

1:挺老翁的(找好处)步步高升!

2:挺CD蔡的(找机会)东山再起!

3:假中立的 (等时机)趁火打劫!

华人们!真正为华人社会的还有很多社团,只有付出,没问回报。

放下为利为权的政党,加入华人社团为民服务,不是更好吗?

吵,闹,挺,争等的党员真的为华社吗?在位的党员为华社争起到平等吗?好天真的马华党员们,你们都是一堆为利为权的人的牺牲品。
Alan Chong said :
2009年8月30日 16:45
马华-曾经期待能为华社带来曙光,如今只会鬼打鬼!挣权夺利!
政客-从来都不会是好东西,表面上你们是YANG BERHORMAT,其实都是YANG BODOH.
对不起,对你们(马华)我完全没有期待了。
james said :
2009年8月31日 00:13
此评论已被作者删除。
james said :
2009年8月31日 00:17
朋友, 我一直都有看你的部落格, 但你并不中立!你總是在遍幫你的老蔡喔!根本不是你自己所認為的是普通的部格!
你是一位很有才華的年輕人,奈何你卻甘愿成為明眼就看的出來是一位老狐貍的老板!你又能得到什么呢!
要幫馬來西亞華社的話請隨便到街邊隨便拉一兩個華人來問問他們的心聲, 你就會知道時下熱門的話題是什么!而不是一味的在這里惡評翁就說你是“普通的部格”在幫華社。
你其實并不了解!華社看到你們這樣還會有信心嗎?反對黨在偷笑你有知道嗎?
你們馬華三年后還能贏嗎?不能贏的話給你做會長都沒有啦。
Unknown said :
2009年8月31日 02:07
评论已删除

作者已删除了此帖。

2009年8月31日 上午12:13


--------------------

sensorship?!?
hahahaha!!!!
2009年8月31日 02:50
james,如果您真的一直都在看波力的部落格,那真是遗憾,您为何专挑波力骂翁总的文章来看呢?波力年余来超过五百篇文章,至少有一半是在作各事件的分享,即便是写翁诗杰或党务,也旨在提供网友多一份参照,若您觉得有哪一篇是不合情理的造谣生事,欢迎一一举例,怎一个“恶言”概之?

波力的短处是不懂得PLP,波力的长处不是骂人,而是分柝,政客的外表美观华丽,骨子里是什么?一般百姓不懂,也不用懂,问题是,当骨子里的坏心眼浮上台面时,百姓就不能无视了,因为那会造成种种的伤害。

“帮华人”不是波力写博的第一动力,因为波力真正的理想是任何民族都能享有平等的生存空间,与其“帮华人”,倒不如思考及努力于如何让各民族都能有尊严的在这片国土上享有平起平坐的身份!如果跳脱不出这个框框,下届大选,马华一样要消失!

老蔡是不是一只老狐狸?波力真的不知道,因为波力不曾见过他那一面;但这三十年来,从他是一名医生,到被歹徒偷拍性爱光碟之后,我非常清楚的看到他言出必行、勤于政务、勇于承担,从不轻言放弃、爱民如子,从不敷衍了事的个性。

在深入与他接触之后,更对他的政治理想及对国家民族的用心及抱负感同身受,他让我明白了对许多人事物的错误识知,更植下了我对国家民族的担当心及使命感,不像领袖,倒像是恩师,还有,许多马华党员从不曾在另一位马华党员身上找到的“同志”。

在他身上,我真正的感受到一位政治家的使命感,不是官禄地位,不是利益钱财,而是一个可以实现的理想,一个让国人生活得更加美好、公平、民主及充满魄力的理想,而这些政见及态度,正是他这一生不间断致力于实践的事!

我得到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全国的马华党员得到什么?我只能继续当我的博客,做我该作的事,如果有一天老蔡变了,第一个开骂的肯定是我。

但到目前为止,他还没得让我骂,难道您要我骂他将柔州管得太好,以至民联打不下,统一不了江湖?还是骂他反对马来主权论,不懂得学缩头乌龟马华领袖“当老二”的道理?骂他做错事还敢厚着脸皮承认?骂他承认了还笨到去辞职负责?骂他浪子回头改过了还哪里跌倒里爬?骂他身为署理总会长不懂得替自己争官位?骂他接受国阵主席的委托,负责败选州的笨重工作?或是骂他被翁诗杰自爽的砍头?

波力愚昧,还望您指点。
2009年8月31日 03:02
Alex, 别搞这种调调儿了,评论者自己删除的会有注明,这样的抹黑方式非常的卑鄙,难道是你惟一懂得做的事?

幸好Blogger.com早就想到你这种下流技俩,博主才不用枉受不白之冤,谢谢你示范了翁派的无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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