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四月 26, 2010

Bookmark and Share  (22) 则留言

机器老师

PoliBug | 波力拔克

念小二的孩子在做习题改正,练习主题是「看算式讲故事」,题目如下:

「4X3=12」
「一个盒子有( )个月饼。」
「( )个盒子有()个月饼。」

孩子的答案是:
「4X3=12」
「一个盒子有(4)个月饼。」
「(3)个盒子有(12)个月饼。」

老师要孩子回来反省反省,然后改为:
「4X3=12」
「一个盒子有(3)个月饼。」
「(4)个盒子有(12)个月饼。」

。。。 。。。

我只能说,请别将我孩子也教残了!




(22) 则留言,我有话说...

星期三, 四月 21, 2010

Bookmark and Share  (11) 则留言

提高交通罚金非解决方案!

PoliBug | 波力拔克

,

世界上第一起交通罚款发生在1901年5月11日,原因是「超速驾驶」;在当时的美国,汽车速限为每小时13公里,而美国汽车俱乐部成员竟然胆敢以48公里的时速,奔驰在新泽西的莫里斯敦路上,结果在停车吃饭时,被交警开单罚了10美元。

那个时代还没有「测速器」这种东西,交警是如何知道超速车子的时速是48公里的呢?答案是:全凭见证人的『直觉』。简单说,就是「猜」出来的。

三名司机一接罚单,急不及待的就掏出钱来,当场缴款了,美国人真的那么爽快?才不,试想想,如果大马皇家警察开张时速406公里的超速传票给阁下,那是多么「光荣」的一件事呢!还不快手快脚,换张传票来去找人炫耀炫耀?!

可惜当今的科技发达,测速雷达一射,连相片也一并服务了,超速者心虚,哪管得了是不是真的「有料到」,总之,先解决了眼前的问题才最重要,因此,以下的对答也许您会相当的熟悉:
P:「先生/小姐,你知道你犯了什么规则吗?」
D:「不知道。」
P:「你刚才超速了,时速143公里。」
D:「是吗?」
P:「是的,请出示你的驾照和身份证。」
D 一面掏腰包,一面问道:「不能『解决』吗?」
P:「怎么『解决』?超速是必须接获传票的,你得到警局去缴付RM300罚款,当然,您可以请求减少,通常可以得到五十令吉的减免,只需要付RM250。」
D 还没掏得出驾照,尴尬而僵硬的笑着问道:「先生,您可以帮我缴付吗?」
P:「你打算还多少?」
D:「30。」
P:「30?!不行,最少也要50。」
D 终于抽出驾照,顺便将要求『代缴』的50令吉夹在底下:「那麻烦您了。」
P 接过『加料驾照』,在记事本上划了划,将『原装本』递回,还附送一句语重心长的叮咛:「注意安全哦,别驾得这么快!」

然后亲切非常的帮 D 留意着马路,挥动手腕让 D 安全快乐的重新上路。
一切尽在平和且愉快的过程中完成,行云流水得好像大热天灌下一大口冰果汁一样的痛快。

上述动作有两个意义,一个叫贿赂,一个叫贪污!原因是:一个不想为自己的过失付出三百大元的罚金;而另一个则因为罚金高达三百大元,意外的获取「折扣」后的20%!至于超速所衍生的种种祸端,干卿何事?

就如提高烟草价格到一定数额之后,市场上便会大量涌现香烟走私的问题一样,只要有利可图,便有愿意铤而走险,挑战法律的人,这是再简单不过的常理。

交通安全及贪腐,同是我国的重点课题,高官们愚昧到突发奇想,以为大大的加重罚款,便能起大大的阻吓作用,进而达致「阻吓驾驶者,降低车祸量」的目的!事实上,只要贪腐的贿金模式及心态不变,此举之后,不仅意外事件不减,国家更无望得以从犯法者皮包里获得更多!反倒益了贪官污吏,增加了「谈判的筹码」,想当然尔,「就地正法」的情况也必定将应运倍增!

在交通部的建议中,将被调高罚款的条目共有六项,其中「双线超车」及「闯红灯」的确是极度危险的行为,但有经验的驾驶者都知道,「超速」及「插位」,卻都是可能一不经意便会犯上的基本错误,有时甚至还是情势所逼,不得不应用的权宜之策;至于「车祸」就更加甭说,正常人有谁会吃饱了撑着,自己找罪受的?

目前的我国的交通罚款,在地球上还不算是「非常高」的水平,即便提升到RM1,000顶限,也不及一些国家的严苛,在美国,最轻型的交通违规罚款也在RM865以上,如果你将车子开到时速160公里(我国高速公路上常见的速度)而不幸撞上了测速器,罚款额度更不在RM3,200以下,问题是,在美国,依据不同的超速状况,将有不同的罚款额,更重要的是,执法者以罚金「威胁」違規者,以逞贪污之利的状况,绝不如我国这般「普及」,总而言之一句话,在真正有效的肃贪方案出现之前,任何罚金的提高,都不可能阻遏违规事件的发生,也绝不是降低意外的实际方法!

与其大幅度的增加罚款,政府不如考虑以扣分制度及强制性上课并劳改替代之,违规者不仅可能面对执照吊销及必须重新学习的压力,也可能得在众目睽睽之下,屈尊清洗社区公厕或街道,这种惩罚式的服务不比受薪的清洁工友,可令受罚者体验尊重他人的道理,进而在使用公路时知道他人生命的可贵,以社会人教育社会人,相信能比任何罚款都更为有效!


(11) 则留言,我有话说...

星期一, 四月 19, 2010

Bookmark and Share  (6) 则留言

从可兰经看补选

PoliBug | 波力拔克

,

可兰经2:219说:「酒跟赌博是罪比益处大。」第4:43则说:「信道的人们啊!你们在酒醉的时候不要礼拜,直到你们知道自己所说的是什么话。」,而第5:90及5:91最为严厉:「信道的人们啊!饮酒、赌博、拜像、求签,只是一种秽行,只是恶魔的行为,故当远离,以便你们成功。恶魔惟愿你们因饮酒和赌博而互相仇恨,并且阻止你们记念真主,和谨守拜功。你们将戒除饮酒和赌博吗?」

以上的经文说明了一件事,那就是可兰经证实了信徒有饮酒的可能,并劝导信徒在喝酒这件事上,罪恶是比益处更大的,因此,酒醉的人不应该在不清醒的状况下作礼拜,应当远离酒,若真的喝了酒,就应该戒除,以免酒醉误事造成遗憾。然而,是不是完全不能喝酒呢?? 经文里没有这样写,当然,也没指明要打上80大鞭,而后来产生的酗酒罪(al-khamar)鞭刑,则是回教律法依据《圣训》(sunnah)之「人定法」(tazirat)和「酌定刑」(tazir)制定而成。

然而,若依据可兰经7:153的记载:「作恶后能悔改,而且信道者,你的主在他们悔罪之后,对于他们确是至赦的,确是至慈的。」,当然,这里指的「作恶者」,是说尚未信教的非回教徒,但从叧一个观点来看,真主阿拉难道就不宽赦教徒吗?因此,有回教学者主张,若在法官定罪之前,罪犯已向真主忏悔并自行悔改,所犯的经律应该已获得阿拉的赦免,即已获赦,人们岂可再用私刑?

如果再益可被挑剔的只是他「曾经喝过酒犯了罪恶之事」,那我必须说,他是相当完美的候选人,人非圣贤,谁在过去不曾犯过错事?更何况他不仅已坦诚认错,并表示早已悔改,禁酒是他自己与阿拉之间的协约,若阿拉已然宽赦,选民是否还应该用选票「惩罚他的罪行」?只能这么说,自认完全洁净无罪的,抛出您手中的第一块石头吧!

再益饮用的是人类应用大自然智慧制造出来的饮料,这也许是他被指定的终身信仰所不允许的,而他也愿意以他的信仰所赋予的方式解决,所以简单一句,与他「竞选国会议员」到底何干?人民想要的,到底是个圣洁的宗教师呢?还是他拥有足以问政的才干?若是后者,他绝对有资格参选而成为一位人民代议士,至少他不耍赖、不撒谎,诚如他自己所说,比起许多政客确实好得多,而在宗教的部份,他必须自己负责,甚或被他的宗教信仰所裁决,但那和公共利益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岂能公私不分,扯为一谈呢?

当然,除了饮酒一事不应被当作惟一的考量,其他因素包括专业问政能力、诚信的考量、代表政党实践理念的能力与诚意、少数民族的代表性,甚至地方上的了解及需要等等,都是选民们必须细心去考虑的因素,而最终战果如何,乌雪的人民才是最后的裁判。


(6) 则留言,我有话说...

星期六, 四月 17, 2010

Bookmark and Share  (5) 则留言

再益占优,巫统如何清理门户?

PoliBug | 波力拔克

,

阿孥拉纳(J Anuradha),一个自称国大党创党元老之女的印度妇女,在乌雪补选的提名现场跳将出来,一口咬死遭警方阻挠而无法提名,警方阻挠的方法是向她撒谎说提名由十点开始,害得九点多就抵达提名处的她,到选举官宣布提名结束时才恍然大悟,于是她义无反顾的「带领6000张铁票」投奔安华去也!

为了不用缴交包输不赔的按柜金也能交换利益筹码,这个充满趣味的戏剧性镜头设计得尤如宝来坞的年代钜作,一般人还真没什么脸皮演得下去,我不愿意相信这是安华扰乱印度选票的技俩,毕竟水平相去太远,民族性也不太一致。

安华对于人民感兴趣的人物是敏感的,公正党此番祭出再益这张相对优势的皇牌,以他所占有的种族情结优势再加上早前辞官的壮举,的确是老神在在;许多人都说再益是个了不起的清官,在「清官」的部份也许减免了他过去凭籍以获取大量财富的裙带特权,而「了不起」的部份则堂堂正正的在于他勇于辞官求去,只为了维护人权,否决被滥用的恶法。

其实再益之于国阵,是个不应时的牺牲品,尽管马哈迪指称他在1988年司法危机中全力支持革除涉及的法官,但显然他是一名勇于承认错误及愿意面对改变的人,在这一点上比马哈迪无药可救的霸道好得多,可惜的是,他所使用的方法并无法被伯拉时代昏庸腐朽的思维所接受,结果只能落得满怀壮志无以报国的下场,可以这么说,若再益的出现对了时代,今天也许已是我国律法改革的核心人物,与伊德利斯嘉拉(Idrus Jala)各展其才,共同为纳吉所重用。

当然,历史没有如果,今天再益在战场上以敌国将军的身份对垒国阵,站在维护人权的立场上,他可以是个选择,而在国阵方面,如果巫统不阐明立场,划清界限,将临阵倒戈的巫青团沙亚南区部执委佐汉开除示众,以示对卡友党的信任及尊重,又怎么能以「国阵对多元社会的坚持」为牌,将上一棋呢?


(5) 则留言,我有话说...

星期二, 四月 13, 2010

Bookmark and Share  (13) 则留言

雪州应向柔州学习处理华小事项

PoliBug | 波力拔克

,

马华在308竞选期间,在全国各地作出承诺,解决20所华小的新建、增建及搬迁的问题,虽然马华在308战况惨烈,但承诺还是不能背弃的,蔡细历在上任后,便马不停蹄的开始着手华小的处理工作,整理的结果是,这20宗个案,己经圆满完成的有2宗,10所的土地问题已解决并已可展开工程,至于最后的8宗的土地工程还有待解决。

在这8宗个案里,三宗属于教育部的问题,蔡细历承诺于月抄会见教长兼副首相慕尤丁加以讨论,并配合各州政府以完成申批工作,而另外5所华小的校地,就有赖雪州民联政府的帮忙了。当然,要解决问题,便得先弄清楚状况,点出问题所在,然后提供方案,寻求掌权当局的认同,否则空口说白话,只能自爽。

可惜的是,时逢乌雪补选在即,蔡细历的陈词,引起民联的过度敏感,纷纷出来喊话,有的不懂装懂,也有明明懂得却硬要装作不懂的,总之,不将问题推得一干二净势不罢休!

其实马华向雪州政府提出协助的要求,旨在履行职责解决华小的问题,并非为补选造势,否则岂有自爆另外3校问题在于教育部之理?马华并非置疑民联政府刻意为难华小的校地问题,甚至相信民联政府也有心帮助华小尽速解决相关问题,否则也不必列出清单,请求雪州政府放行了。

问题是,雪州行政议员似乎对这些华校课题并不太关心,至少不比对补选成绩的关心,结果,明明可以尽速解决的事项,反倒成了无谓的漫骂推托,这些「尊敬的」到底是在行政上的经验不足,以至无法有效了结问题呢?还是明哲保身,置华校发展于优先次序之末呢?

在柔州,州政府为免所保留的校地被各种不同源流的学校如国小、淡小、华小,甚至国中,以避免各源流学校因为各自的理由而相互争夺,因此在各不同种族比例地区的学校保留地,州政府都会在土地计划会议上明确注明用途,其中华小也有专属的学校保留地。

除了一般的学校保留地之外,属于州政府的政府保留地,在人口结构产生变化时,或其他的必要原因下也会作出相应的弹性调整,以应付各源流学校的需求;举个例子,日前耗资1,700万的永平华小,及2,100万以兴建的古来二校,便是由州政府提供政府保留地,再由中央政府自填土至完工,全数拨款而成。

柔州之所以是国阵的堡垒,自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在这方面,雪州政府的处理方式也许可向柔州政府取经,否则要凭每年耗3亿公帑每户人家赏40立方米自来水,或「老死赏千元,枉死吃自己」的方式打下柔州,看来并不容易。

再回到当前适逢补选的乌雪,当地的武吉丁雅华小,也是使用政府保留地兴建的,只不过中央政府拨款只有300万,建校经费已需耗资266万,稍嫌捉襟见肘,还有注入更多款项的必要,但是时值选区补选,国阵在拨款方面份外小心,以免又要被民联加以抄作,说是选前派糖果,看来只得等到选后才能加添了,所幸建筑还需一些时日方可完成;值得一提的是,上述的300万拨款并不是该区民联议员再纳阿比丁不幸逝世之后的事,而是早在今年1月8日便已由教长亲自巡视后所拨下的款项。

因此,尊敬的沙登区国会议员张念群疏于功课,质问蔡细历为何华小建设不能使用「政府保留地」的举动,若非是对相关课题毫无探讨,就是刻意扭曲掩盖,这种为求出位抢镜,自我保护而不实事求是的态度,对选民及社会显然是非常不公平的。

在这个问题上,雪州「高级」行政议员郭素沁的解释更加有趣,她说,雪州政府并没有收到马华要求校地的申请,言下之意是:她是官,马华是校董,所以除非马华提出申请,否则她岂有考虑的理由?

先勿论这个官的官腔有多大,也不说马华不是校董,或校董不一定都是马华党员,因为就算校董全是马华党员,那也不是「马华向雪州政府申请」这么一回事,说来似乎有点复杂,总之,这位「尊敬的郭高级」非将失误推给马华不可,身为手握大权的行政长官,这种推托的态度实不可取,否则推来推去,有权解决的人只懂得耍太极不懂得干正事,受苦的只能是无辜的老百姓。

再说到另一位尊敬的王洁冰行政议员,她的理由就更可笑了,她说:「谁说雪州政府没做工?我们在原则上已同意批签八打灵的8块地了!」,这位将现实扭曲得走型的行政议员,难道连苦苦等待州政府拨出校地的地区都不清不楚?这五所华小,分别在1。双溪龙、2。加影华小、3。沙登岭华小、4。蒲种、5。安邦再也,天啊!难不成她要它们全搬到八打灵去?还是要所有小孩都四点早起,全都到八打灵去上课?更何况,那些所谓「原则上已同意批签」的地段,事实上根本一块也都还没批出来!!

孩子们只是要上学,马华只是想解决问题,而要解决这些问题,便缺全权掌管土地的州政府而不可!邓章钦放话说若蔡细历圈得出可用之地,他便能在24小时内签批,我们明白州议长没有这个权力,就算有,我们也不想看到雪州沦为「一个人说了算」的残政,马华只有一个要求,签批土地是州政府的权力,拨出来解决问题就是了,谁也不想抄作,别为了担心一场补选的输赢,将百年树人的工作当皮球,踢得就踢,闪得就闪!让孩子们没处上学,真的能让这些「尊敬的」感到如此痛快吗?否则推什么推?批出来不就是了嘛!就算是为人民做件有意义的好事吧!


(13) 则留言,我有话说...

星期一, 四月 12, 2010

Bookmark and Share  (9) 则留言

方天兴为何要列席马华会长理事会?

PoliBug | 波力拔克

,

马华中委会议决邀请华总等三机构列席马华会长理事会一事,近日在华社里掀起涟漪,行动党秘书长兼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更因此教训了华总总会长一顿,他说丹斯里方天兴犯了大错,因此要「知错能改」,不要「将错就错」,除此,还行容华总是个「四不像」,何谓「四不像」者?马来貘是也!

要审度林冠英的理论,首先我们得先研究他的理论是否正确?进而,再来了解到底方天兴做错了吗?最后,我们还得弄明白,就算方天兴做错了,林冠英可有权利,或说可有资格将方天兴教训一番?

第一个问题必须回到马华中委会的邀请,马华中委会在本月七日召开的中委会,经过群体商议,觉得与华团的沟通有待加强,当前三个月一次显然并不足够,然而,若要集合所有正副部长、国会议员及党高层,又要具备党立场合法化的前提下,最适合听取华团意见的聚会,自然是被马华视为内阁会前会议的「马华会长理事会会议」。

但无可否认的是,马华会长理事会谈论的不完全是政务,因此,中委会授权以邀请列席的形式,以便会长理事会在处理、研讨及决策国务与社会相关事务时,可以合法邀请党外有影响力及代表性的团体列席,以便讨论事项可以直接获取民意的考量及意见的提供。

马华本着「无事不可对人言」的态度,迈开了政务透明化的第一步,这是我国各朝野政党自闭性管理了数十年后,第一个通于直接面对民意审核的先例,原本应该是值得赞许的,可惜由于某些缺乏自信的后宫心理症候群咽不下这口气,泯灭了族性,使力破坏之。

有人说方天兴是个商人,不理解什么叫作「超越政党,不超越政治」的道理,波力身在华总,知之甚详,一句话说完,如果方天兴不懂,那么,对华总一知半解,甚至一不知半不解的林冠英更加狗屁不通!方天兴一生至今,为华社、华团、华教贡献若何,那是二毛子林冠英一辈子都无法明白的事!方天兴若要放弃华团搞政治,以他的人脉网络、社会地位、财力智慧,岂是难事?但事实是,他由始至终,对华社工作的努力及担当,从不曾放松过片刻!

有人说他是「头家领袖」,真正了解他的人都知道,贫寒出身的他,对华社基层的关切,是如何的执着!对华总「超越政党,不超越政治」的原则,他不仅铭记,而且身体力行,至少,他不会像其他满「超越不超越」的人,到某些政党的竞选大会里去站台,更不会与政党结盟,高呼「改朝换代」,帮着政党拉票造势,然后厚着脸皮、睁着眼睛说瞎话,把自己形容成「超越政党」的圣人。

方天兴是承诺接受马华邀请的第一人,除了明白马华邀请为政策方案提供意见的诚意之外,最重要的是清楚了解列席的意义与模式,蔡方二人都充份理解,方天兴身为外人,不可能参与马华内务,之所以受邀列席的会议,完全是在与华社的相关课题,为了有效及合乎民意,代表华团的华总,无疑是将华社见解带往内阁制成国策的执行者,而这个管道,就是在内阁拥有最多华人部长的马华。

方天兴清清楚楚,蔡细历明明白白,两人的共识是,互相了解是必要的,但不能牵扯到对方的会务或党务,方天兴也说白了,绝不碰触马华党务事项。两者在为华社的权益斗争的目标上是一致的,而这些努力,也惟有政治途径才能产生效用,否则种种问题,就只能像过去数十年来的纷纷扰扰一般,彼此继续僵持不下,随着时间的流失,对族群更为不利而已。对马华而言,问题不得解决,就得空留历史污渍以供反对党赖以为生之用,对华总而言,也只能精神胜利,毫无实质建树;而最终受害的,是谁?是七百万华裔,世代子孙。

林冠英称华总列席会议是在「自我矮化」,事实上,他置疑华总可与马华同桌而论、平等相商的能力,才是真正在矮化华总!只要智商不太低级,谁会将受邀列席者视为下宾??美国受邀列席欧盟峰会,中国受邀列席东合峰会,难道便都成了傀儡?社区领袖受邀列席警区的治安会议,难道便成了警方的外围组织??一个团体之所以受另一个团体邀请列席,必然是受到后者的高度重视,这是再简单不过的道理!林冠英这种扭曲是非黑白的论述简直鬼话连篇!旨在阻拦马华聆取民意、解决华社困境的努力!

为了个人地位及该党议程,林冠英在收买马来选票一事可谓不余遗力,不仅剔除华人市长,划出八成拨款满足土著等等恶政不提,如今竟连马华及华总共同为华社谋福的工作也痛下杀手!其心机之险恶,实超乎笔墨所能形容!

华总的终极目标是捍卫华族的宪赋权力,保障各族平等的生存空间,今天若不是马华,而是民联的某个政党,愿意在执政州属行政议会的会前会邀请华总列席提供建议,身为华社喉舌,华总一样义不容辞,只要能为华社的权益有效工作,方法可以随时代的需求而有所不同,诚如华总社会事务委员会主席张国安所说,各政党及政府的政务透明化,不正是人民期待的吗?除非,华总已不再超越政治,成为某些政党的傀儡,否则,华总有何理由否决政党政务透明化及聆听民声的努力?

话说从头,马华的是项建议已然破除国内朝野政党过往的保守框架及黑箱模式,面对这种新时代的透明问政方式,方天兴的决定即便有商榷之地,华总也自有内部讨论的平台,轮不到一个外人来颐使气指,林冠英身为政党领袖,却企图通过政治威胁的方式操控华总会务,左右华总的自主权,更打压华总的问政权及决策权,狼子野心昭然,才叫做作真正的「社团政治化」!

只有心鬼难灭,毫无自信之人,才会杯弓蛇影,草木皆兵!华总坦荡荡一心为华社,方天兴以一生清誉作胆色,有哪一个门不能进?有哪一寸土不能踏足?林冠英以政客之身份评价一生为华社奔波劳碌之方总而无愧色,动机之丑陋,心智之傲慢确非常人之所能及!不幸的是,妖言惑众,牢笼在老旧框架里头的迂儒被动机邪恶的政客煽动,扯住族群权益及前进的后腿,还得意的讪笑!真是我族之可悲。


(9) 则留言,我有话说...

星期四, 四月 08, 2010

Bookmark and Share  (24) 则留言

强词夺理的周美芬

PoliBug | 波力拔克

,

周美芬今天终于兑现了「马上辞职」的诺言,可惜,辞是辞了,却仍旧搞不懂自己错在何处,白辞了一场。

按周小姐自我合理化之后的文告来看,与她一向来在其部落格的态度如出一辙,这位官拜副部长的「领袖」,除了阿谀谄媚的留言之外,举凡相对的言论或评语,必大兴口舌讨伐一番,从来不留情面,问题是,每每提及理论基础,却乏善可陈,甚至扭曲胡掰。

周小姐自言因为「捍卫两性平等」及「尊重女权原则」而不能接受与此原则不符的事情发生,这根本与蔡细历所犯之事全然扯不上关系,蔡细历所犯,在道德层面上可说是抵触了婚约的「隐规则」,与「两性平等」、「尊重女权」何干?换个角度,如果今天有个妻子与其他男人发生了关系,是否可说是「不尊重男权」呢?那到底什么是「男权」、什么是「女权」?是一种肉体上的占有吗?未免肤浅得幼稚。

周小姐更表示她之所以开了这盘「赌局」的另一个考量,是因为「尊重民主精神、贯彻民主体制和所展现与落实的健康文化」,这种完全癫倒逻辑的论述就更加有趣了,试问,以票选职位作威胁,试图影响另一个票选职位的公正性,如果可以被解读为「尊重民主精神」的话?那说这种话的「领袖」根本就不知民主为何物,更甭说「贯彻民主体制」了,如果说民主有了裁决,那实在的民主成果显然是「中央代表否定了她这种视民主如儿戏的作法」。

说到「政党的健康文化」更加令人难堪,在周小姐的眼中,「健康政治文化」似乎是「由身体强壮、饮食均衡、不吸烟不喝酒以至百病不侵,专一纯情、吃斋茹素的道德圣人当领导」,反倒不是「执政清廉、不因争权而忘职、不出卖民愿、不恋位斗狠、提拔后进、包含并蓄、以党为本,讲效率的务实作风」了。

我们必须非常清楚,所谓的健康政治文化,说的是「从政者对民赋权职的正确应用」,举个例子,如某位导演般以「破格出位」为诱饵与女子上床,可称为「亵职」,在同样程度上之于政治,即是违背了「健康政治文化」的原则。

话说回头,事实上,周美芬今天引咎辞职的原因只能归纳为「她必须对自己的言论及手段负起责任」,这无关男性女性或是男权女权的问题,而是一名从政者必须遵从的基本守则,而她今天的言论,却意有所指的否定了马华的民主程序,这是极不负责任的作为!打个比方,我们岂可说「妇女组选出一个如此没有水准的领袖,是因为民主程序不能反映大多数人的意愿」呢?这类「简单一般化」的政治字眼,一点养份都没有!谁是「大多数人」?怎样比较出「大多数人」?难道民主票决不正是衡定「大多数人」的最佳模式吗?这分明是将个人立场加诸他人思维的武断推测及误导!是对民主程序的一大羞辱,完全无法令人苟同。

其实,这位「领袖」的思维偏差不在三日之间,依她以往的惯例,口不择言,语不惊人死不休可说是她的专长,而且只要政途一出现障碍,便会不惜一切的使用各种狠话及扭曲至极的言论,308之前,她就曾批评对手潘俭伟是个「科技经济泡沫的专才」,姑且不论这位新加坡最年轻的上市公司老板,如何在国外金融体系里受到肯定,为国争光,就她的论述基础,再看她以得票少于对手多数票的情况而言,这样的说话不是让她输得更加丢人吗?人须自重而后人重之,这种情况可称之为「自取其辱」。

说到诚信,在308之后,她曾信誓旦旦的自称绝不受委当官,结果今天她却有个上议员及副部长可辞,真是令人匪夷所思到极点,另一方面,在马华双十特大之前她也不惜力挺翁诗杰,并扬言与翁「共进退」,想不到特大之后,竟马上翻脸不认人,逼官催翁,更将「失信」二字单套在翁诗杰一人身上,自己反倒化身为「诚信尖兵」,更令人错愕不已。这样的人谈守诺辞职,倒不如说是被舆论逼于无奈,报应不爽罢了,为何还要跌倒不忘抓把沙,强词夺理呢?

周美芬若经此教训之后还看不到自己的问题所在,未来也甭想再有长足了,这不仅她个人的悲哀,也是马华妇女组将来处世论政的一大跘脚石。


(24) 则留言,我有话说...

星期三, 四月 07, 2010

Bookmark and Share  (3) 则留言

马华中央领导层名单

PoliBug | 波力拔克


中央委员会:
总会长:拿督斯里蔡细历医生

署理总会长:拿督斯里廖中莱

副总会长:
拿督斯里黄燕燕医生
拿督林祥才
颜炳寿、拿督威拉曹智雄

总秘书  :拿督江作汉
总财政  :拿督陈财和
组织秘书 :拿督郑修强
副总秘书 :何国忠博士
副总财政 :拿督丘克海
副组织秘书:王赛芝

票选中委:
拿督李志亮、何国忠博士、王赛芝、拿督黄日升、杜振耀、
拿督郑修强、拿督颜天禄、拿督陈财和、拿督黄家泉、李伟杰、
卢诚国、拿督何启文、拿督廖润强、陈清凉、拿督古乃光、
傅子初医生、陈永生、拿督江承俊、拿督张日洲、姚伟豪、
曾亚英、黄冠文、拿督郑联科、拿督郑敬保、拿督蔡宝镪。

受委中委:
丘克海(沙巴)、姚再添(森州)、陈进明(霹雳)、
马汉顺(霹雳)、郭家骅(槟城)、刘一端(槟城)、
邱思祥(柔佛)、余金福(雪州)

各州联委会主席:
玻璃市 :傅子初
吉打  :张日洲
槟城  :黄燕燕
霹雳  :蔡细历
雪兰莪 :林祥才
直辖区 :陈财和
森美兰 :姚再添
马六甲 :颜天禄
柔佛  :蔡细历
吉兰丹 :黄燕燕
登嘉楼 :杜振耀
彭亨  :廖中莱
沙巴  :丘克海

纪律委员会:
主席  :曾永森
副主席 :林时清
成员  :黄雅兰、韩春锦、张子贞


(3) 则留言,我有话说...

星期六, 四月 03, 2010

Bookmark and Share  (16) 则留言

周美芬走不走?

PoliBug | 波力拔克

,

关于周美芬辞职这回事,接到许多朋友的来电讨论,甚至有人怀疑那个「支持周美芬小姐辞去妇女组主席!」的面子书专页出自波力的手笔,我必须郑重的声明,我绝不干这种事!那不是波力的立场,更不是波力的作风!

若问波力看法如何?我想的是,关键在于周小姐本身,到底有没有兑现诺言的意愿?

作为关键人物的蔡细历,站在党的立场上,显然没有对周美芬进行任何成王败寇的惩治或威迫,反而主动给她送上下台阶,他这种的作法,其实也并不是头一遭,还记得「大团结方案」后的第一场基层汇报会在柔佛居銮,当时的翁派大将如翁协文、王赛芝及颜炳寿等与蔡细历一同在台上排排坐,有一位尖酸的基层党员在开放交流环节时向老蔡提问说:「你现在身边坐着的,是一群在之前将你骂得体无完肤的人,你要怎样才能原谅他们,再与他们合作?」

当时蔡细历这么回答:「你只看到他们骂我,但我也骂了他们,即然他们能原谅我,为什么我就不能原谅他们?大家都是党同志,站在不同的立场上有不同的意见是很正常的事,人家说,大人就要有大量,最重要的是大家的出发点都是为了能让党变得更好。」

不想做小人的人,首先得学习如何「大量」,何谓大者?以「大我」为基础,以「大局」为考量,简言则:「大而化之」。

周美芬在308大败于潘俭伟刀下之后,借党职翻身,得到翁诗杰的特别对待,破格赋予上议员,并出任副部长,但也因此埋下了未来所有马华候选人让人垢病为「大选不中一样当官」的定时炸弹;对选民而言,这种政治动作比起蔡细历被偷拍光碟的事件,在选票上的杀伤力何止千倍?

为了这个违背民意的原则性问题,蔡细历在她被推荐出任副部长后,曾经一度阐诉民意与官职不符将为党带来的冲激,这成了周美芬对之忿恨难解的主因,她也担心若老蔡出任总会长,其官职势将不保的窘境,方有后来放下狠话,对老蔡口诛笔伐,极力描述及煽动妇女组倒蔡的动作。

辞职有轻于鸿毛,重如泰山,就周小姐现下的处境,我只能说,辞职是她换回一些政治尊严的机会,回顾过去,是她自己硬将政治命运与蔡细历捆绑出售,没有人意欲她这么做,也没有人强迫她这么做,而事实上,若这一局赢的是她,依她过去的从政模式,绝不会给蔡细历任何活命的理由,否则,也无须将话说得这么绝了,毕竟,她这个官位子,是用妇女组主席交换回来的,不是受人民委托所得,若然官位不保,这打屁股的主席位子,意义何在?

再深入点探讨,周美芬将自己的党职当上,只为了否决一位票选领袖的作法,基本上是个视妇女组中央代表们对她的委托如无物的表现,否则,谁有权将党职当筹码这般来使?政治人物说的每一句话,都有如在赌桌押上重注,买定离手后已没有反悔空间,眼前的例子,如翁诗杰在双十特大之前斩钉截铁的「输一票就走」,对他在328重选所带来的冲击,便给了所有从政者一个活生生的启示。

数日来,派遣四出的姐妹们已费尽一切口舌,争取了妇女组中委们在会上予以挽留,加诸蔡细历的宽容,周小姐想要留下不走,也绝非难事,至少,比她当日在双十之后的中委会上将翁诗杰逼到墙脚,王赛芝激愤得飙泪的处境有所不同,王赛芝显然不是趁机报负之人,此一时彼一时,所谓「民主死亡、还党诚信」的话,周小姐大可因时而易矣。

一句话说完:「想走的留不住,想留的走不了」,周美芬若然真的有心辞职求去,哪是妇女组的中委们所能摆布?怎么说那也是她自己作出的承诺,不是中委会所能负起的责任;若她根本不想走,哪怕只是随便一人开声,她亦可大剌剌「义不容辞」的继续「为党而奉献」,政客,有一千零一个理由。


(16) 则留言,我有话说...

星期六, 四月 03, 2010

Bookmark and Share  (3) 则留言

残胞特权

PoliBug | 波力拔克

,

昨天土著权威组织(Perkasa)就民政丁福南及马华罗秋俊的文告发出重话,限令二者于48小时内道歉,否则不知要采取什么后续动作,是报警呢?是找律师上法庭呢?还是召集人马,拿着马来短剑包围丁、罗二人的住家?48小时是两天,转眼即至,我不知道还有多少人和波力一样想法,但我誓作二人后盾!

对个人而言,这一群自认无法自立,不能前进,不会成长,只能依赖国家施舍的人,拉着一位数十年前就大谈族群劣势及困境,后被推举为领袖,而耗数十年国家资源及至高权力,却无法令族群醒觉的老人,一齐呼喝造势,举剑作状,非常可怜!他们昧着民族尊严,捍卫的竟然是专为弱者而设,满是侮辱性质的特权,而事实上,他们却是数十年来占尽一切优势,且占国家人口最大比例的政治主导者!

实在找不到有哪段历史、哪种强势族群,愿意如斯作贱自己,在新加坡,同样享有特权的马来民族,组织了另一种团体,他们的诉求是要国家解除这种极具羞辱意味的宪章,因为这让他们感觉到自己是相对无能及劣质的弱者,无法与「正常人」平起平坐,他们认为,在一个正常的国度,这些都仅能是残贫孤寡等弱势群体的福利。

当然,Perkasa 不能代表所有马来人的思维,然而,若巫统默认这种意识的存在必要,则与主张「马来主权论」已无二致!纳吉说国阵要开放门户,让各种亲国阵的社团组织都能进来,但像Perkasa这种形态的组织若也在包容范围,那就得先满足一个条件,拆了1Malaysia的招牌!

波力有许多马来朋友,其中有不少是成功的小商人,不见得他们得依赖什么特权,还不是一样能够白手兴家?有者先辈留下间小杂货铺,在他手中发展为多个品牌的总经销,有者开间小餐厅,待人亲切、料理美味,生意好得不得了!出入开房车,洋房好几间,问他特权是甚么?他说:「特权就是阿拉给了我一颗精打细算的脑袋、一双努力干活的双手。」


(3) 则留言,我有话说...

Related Posts with Thumbn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