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八月 03,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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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马来西亚太沉重

PoliBug | 波力拔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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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项争执若要取得共识,除了从根源处着手,还必须要有一方愿意作出让步,退让并不是妥协及低头,只是给课题腾出多一点讨论的空间,将磨擦转为磨合,使冲突降到最低,从而使问题得到解答。

不屑上街的人不应谴责街头示威者,因为他们有自己认为合理的表达模式及自由,同样的,上街的人也不应责备反对上街示威的人,因为他们也有选择斗争方式的权力;然而,那都不是重点,最重要的是,动机为何?目的是否得到成就?公义是否真的能得以伸张?

内安法令存在的目的是维系国家的安全,然而其内容与执行程序已完全不合时宜,波力个人虽然主张内安法令继续保留,并必须做出大量增删修改,只不过看到如今的乱局,已严重危害到国家的形象及安定,此法令是否还有继续存在的价值?或已成为国家安全及稳定的负资产?这已不是简单的理论性问题!政府实在必须从长计议。

政府常以恐怖活动、地下组织、黑帮组织、谍报活动及伪证集团等危害国家安全,却无法搜证并即时扼止的理由为内安法令说项,问题是,时至今日,难道我们还没有能力通过修改法案,针对性的解决上述的问题吗?为什么必须继续保留「内安法令」这种不健康且超越司法体制的法令呢?

是次的801反ISA示威虽然有不少政客夹杂在示威人群中,但大部份走上街头的人显然都是没有隐议程及愿意以身试法诉求公义的一群,即便那是政客们通过积怨煽动创造的效果,但不可否认的,积怨的存在是不争的事实,而参与者若不是为了那一份爱国的心在炽热燃烧,岂会有工不做,放着大好周末不与家人共聚,宁愿顶着大太阳,冒着被水炮、催泪弹及警棍等攻击的危险跑上街头去示威?难道只为了凑热闹、搞气氛这般无聊?

而另一个事实是,负责维持公共安全的警务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妄顾平民百姓的人身安全,将驱散示威群众的工作当做集中打击的行为,更是令人发指!我们绝对可以理解要处理两万之众的非法集会有多么困难,在现场一片混乱之下发生意外事故也是预料中的事,但是这绝不能成为向无辜群众发射催泪弹及喷洒化学水炮的籍口!

所幸这次的镇压未造成人命伤亡,但当局难不成要等到事态严重之后才来亡羊补牢?!一项课题晋升到必须以和平示威来表达的状态,表示民意已经沸腾到极点,政府岂可无视之?喜欢不喜欢,内安法令,已然令得国人甚至外国人,叫马来西亚太沉重!

首相及内政部长上任后相继矢言「检讨」该项法令,至今百余日完全未有进程汇报,民联衮衮诸公惟恐时机稍纵,急不及待的大力煽情,一场801示威让全球媒体大事报导,马来西亚一夜暴红;直接受影响的当然是无辜的百姓及商家,就像你我看到任何一个国家的示威报导之后,绝不可能将之列入下一个旅游计划,是同样的道理,但在考虑国家形象及商、旅业受到严重打击之前,政府是否应该用心体会一下内安法令为人民带来的不安?或用心整规及培训真正以人民的安全为第一考量的执法人员??而政客们,是否也应该手下留情,在这个全球经济低靡的时候,尊重一下正常国人的基本生存空间?


15 Responses to "叫马来西亚太沉重"
Unknown said :
2009年8月3日 21:09
哈哈!
当年香港50万人反基本法23条,香港留下好名,因为垃圾一件都没有,香港警方及市民充分合作!

巫统怕了,是非常的怕!

人在现场,是自愿的,也知道这已经是难得的历史契机!
匿名 said :
2009年8月3日 22:57
不能苟同你说的"就像你我看到任何一个国家的示威报导之后,绝不可能将之列入下一个旅游计划"。

想想为何全世界的人都知道64和71有示威,大家仍然特意的选那日子去香港旅游?因为集会可以是和平自律的。

如果警方不锁城封路,而是帮忙疏通车龙,801这个和平游行集会将不会搞到城里城外大塞车,民怨四起。警方此举不是为了维持道路秩序,而是为了阻止人民行使自由集会权利。

如果警方并非强硬镇压,而是协助维安,这将是一项和平的集会活动,我肯定人民大队能在一小时内游行到皇宫交上备忘录予最高元首。这场集会将看不到暴戾的场面,看不到火爆的冲突,看不到水炮车催泪弹,也看不到追逐和逮捕的惊悸镜头,也肯定不会沦为近乎“战场”的局面!

拥有”合法使用暴力”的警察与镇暴队才是“破坏社会秩序”的主谋呀。
Mountebank said :
2009年8月4日 00:23
讲了那么多的废话,你是赞成废除还是反对废除?

吞吞吐吐,越来越像个内宫太监。

老兄看来已经具备精神分裂schizophrenia的潜质。
嘟嘟 said :
2009年8月4日 00:58
"就像你我看到任何一个国家的示威报导之后,绝不可能将之列入下一个旅游计划"

你"我" ? 莫非波力做过什么调查, 知道我们不会到有示威的国家旅游? 世上还有什么国家没有示威的, 波力可以告诉大家吗?

波力又说, 他同意保留内安法令, 但做出大量增删修改。 到底是修改什么呢? 如果改到没证据就不能抓人, 对不起, 这根本不叫内安法令. 内安法令的特色就是未审先判. 如果改东改西, 可是在证据不足下依然可以抓人, 这样的法令莫非是波力要的? 所以, 我请波力清楚告诉大家, 他所谓的"修改" 究竟是什么意思?


老实说, 我同意保留内安法令。 下届大选后, 民联第一个就将希山和纳吉抓进甘文丁. 这两个家伙将内安法令讲得这么好, 不拿来好好招呼一下, 岂不太对不住了他们了?

波力你说是吗?
嘟嘟 said :
2009年8月4日 01:02
如果可以的话,连蔡细历也一并抓去甘文丁就更爽了。

不要问我为什么, 因为内安法令关人是不需要证据的
2009年8月4日 01:41
新生马华由我们雪州加埔区开始!
我们为马华实现彻底的政治改革而努力,为国民创造新生马华。


各位加埔区,巴生区,莎亚南区等同志极需要您们的声援。希望大家踊跃出席,并广而传之以下的“马华加埔区政治座谈系列”首炮活动。

马华加埔区会主催,马青加埔区团将于下述时间及地点举办:
《马华加埔区政治座谈系列:霹雳州政坛点滴》
主讲者是马青署理总团长兼霹雳州行政议员拿督YB马汉顺医生。

日期: 12-8-2009 (星期三)
时间: 8:30pm-10:00pm
地点: No. 5B, Lorong Gudang Nanas 2, Off Jalan Pasar, 41400
Klang, Selangor Darul Ehsan, Malaysia

本团谨以至诚邀请您们于当晚(八月十二日)八时半正准时出席上述政治座谈会。您们若拔冗出席必能为此活动增辉。您们的出席与支持,本人谨代表全体理事向您们致以万二分的谢意。

《马华加埔区政治座谈系列:霹雳州政坛点滴》
筹委会主席 林伯芳 敬启
二零零九年八月四日

***只限马华党员参加。
2009年8月4日 04:58
奶茶/慧君:
我不反对集会可以是和平自律的,我也相信大部份示威者都能做到这一点,因此我才说警方的处理方式实在偏极,其实只要发出准证,一场和平示威,还可体现国家民主的进化,虽然示威是会上瘾的群体动作,但每一个国家步向民主,都免不了要过这一关,而代价是,十年的动荡。

香港幸运,民国初期就经历过了,英国人为了制衡中国,将尺度放得极为宽松,阵痛过得快,民主意识也就扎根得更深,人民也相对成熟得多,上街而不扰民。反观东南亚,您认为我们的人民已经作好足够的准备了吗?

Mountebank:
内宫太监说话就吞吞吐吐吗?难道你的schizophrenia又发作了,感同身受?

简单说,我原本赞成修改内安法令,因为我从不认为像我们这样一个对回教流派高度敏感的国家,从未发生过恐怖活动事件是天上掉下来的恩典!然而,相关法令粗糙得可被任意滥用,实不足取,因此,适当的修改是绝对必要的,波力关心的修改项目包括:

1. 增加司法复核。
2. 增加高官问责。
3. 分散签署权,交复监控。
4. 禁制施加于政治异见者。
5. 限制扣押时限,最高14天,之后进入司法程序。
6. 可于扣押期间得到或自寻法律援助。
7. 保证扣留期间的人身安全。

但是,如果内政部一拖再拖,即不成立检讨委员会,让各方法律精英参与修订工作,也不给检讨工作设定期限,那倒不如直接了当,另外编定一些真正对症下药的国家安全法,专门对付谍报、对付黑社会、对付恐怖分子,将内安法令给废了,一了百了。

嘟嘟:

举几个例子:

1. 2000年菲律宾因为要求总统下台的问题而引起一些游行示威,虽然也很和平,但已使有意到东南亚旅游的人士以为他们社会不稳,而宁愿选择转往其他地方旅行,不仅菲律宾当局的旅游业重挫逾半,连我国又遭连累,半年内损耗欧美旅客近两成半。

2. 2007年缅甸政府大力镇压民主示威,造成旅游业大受打击,仰光的旅馆的入住率减少了80%以上!

3. 今年,泰国在红衫军闹市之后,该国首相阿披实于4月29日表示,旅游业预计将损失多达1020亿泰铢。

4. ...

其实,举这些例子来干嘛?如果脑子没坏掉,谁会刻意选择到一个正在闹示威,自己又人生地不熟的国家去过快乐假期?

示威和选票两种手段,我宁愿选择后者,我国有民主选举,政府让人民不满,用选票将它拉下台不就是了,当然,也有人选择走上街头,或搞十万人造势活动展示威力,民主国家,亦无不可,只苦了辛苦营生的街边商店老百姓。

请恕我没出息,波力愚蠢的想法是,我可以有伟大的理想,但不会到别人家门前扯旗呐喊,因为,我也不想别人整天到我店门前扯旗呐喊,吓走我的衣食父母,让我无法养活心爱的父母妻儿,同理心而已。
Fair仔 said :
2009年8月4日 08:13
应该是要问政府作好准备了吗?

5年一次表决太久了,政府随时随地都应该要倾听民意。就是因为政府有意无意的关上耳朵,跟民众脱了节。还违背民意,才需要走上街头。

内安法令一定要废除。我们是有足够的法令来对付叛乱者。如果要延扣,可以向法庭申请。根本都不需要到内安法令。

内安法令根本这20年来都是用来对付政治异议者。这也是为什么国阵不想轻易放弃的原因。

只要警察帮忙维持次序,会有扰民的情况吗?为什么要封路?大家应该心里有数。

英国和美国发生示威游行,我们会觉得很安全,根本就不必担心去那国家旅行。

那为什么东南亚国家,发生示威游行,游客会怕? 理由很简单! 因为对那国家的政府没有信心。对那国家的军警没有信心。

如果没有锁路和用暴力驱逐,那些示威的人群可以是增加商户生意量的贵客。

政府没有了民主意识,人民不应该也失去了民主意识,不然国家真的会完蛋。

ps:小生是先看了蔡细历医生在BLOG里写的这篇- ISA and the Massive Traffic Jam。 特别是这句"The ISA demonstration serves NO positive purpose. The only purpose it has is to create massive traffic jam and inconveniences around KL city."小生不是很认同。 看过你们俩的文章,发现波力你跟他有很相近的观点。
嘟嘟 said :
2009年8月4日 21:17
哦, 波力提出菲律宾泰国和缅甸,那么台湾,香港,韩国,日本, 欧美等地方,人家一个月至少都有好几次示威,波力干嘛又不提?

他当然不敢提了, 提了要如何自圆其说? 人家的示威,没乱没打人,警方不仅没干扰,还维持秩序。 如果波力脑子没坏掉, 想必依然会到这些国家旅游.

那问题又回到原点了。 马来西亚示威乱,究竟祸首是示威者还是警方? 如果警方学学人家,那大马会让人不敢来旅游吗? 将示威乱的罪名套到示威者头上,。 所谓 "是非不分" 就是这个意思. 哎! 我讲这些干什么, 如果脑子没坏掉,都会知道谁是谁非。

除了 是非不分 . 波力也爱学巫统. "不满就在选举的时候拉到政府"。 很熟悉是吗? 类似的话巫统说得有持无恐。 阿都拉说过, 纳吉说过, 马哈迪也说过. 不是说这样子说不好, 只是"蠢" , 想把人民当白痴 .至于为什么蠢, 我就不讲了。 如果脑袋没坏掉, 都该知道为什么.

波力另一个强项是 "推己及人", 强调同理心.
可事实上这个同理心只是个人感受, 没有依据可言. 想将它作为论据, 就瞎了.

我们可以举出很多同理心的例子.
1. 蔡细历对妻子家庭不忠却还有脸混政坛, 会让所有男人可以学蔡细历那样出轨。 同理心而已.

2. 号称代表大马华人的马华公会内斗不断,会让外人以为华人都像马华那样窝囊, 同理心而已.

3. 国阵贪污腐败, 却还有人支持. 原来支持国阵的都从中获得好处 ,同理心而已.

事实上这样的逻辑只是一家之言,将它推到每个人的看法, 非常混蛋. 可是波力不喜欢人家示威,就将"同理心" 和其他人扯上关系,也同样混蛋


波力的最后一式是 "指鹿为马" 。内安法令的特点就是允许在任何情况下逮捕任何人, 而且不需要通过法律审判。 离开了这一点,就不是内安法令。 而任何背离内安法令原则的修改,它不叫"修改" , 而是"废除". 没有云吞的面, 能够叫 云吞面吗? 可是波力偏能够指着一碗面条说它是云吞面。

我一直很奇怪, 为什么马华诸公这么喜欢"修改" 事实上等于废除的的法令? 如果没猜错的话, 就是他们知道内安法令的存废是由巫统掌控。 如果要向巫统提出废除, 难免和巫统对着干,不提嘛, 就就被人说当家不当权。 最后就只好提出折衷方案, 它要修改一个不可能实现的法令.

中文有一句话, 既当婊子又想立牌坊, 就是这个意思!!
嘟嘟 said :
2009年8月4日 21:27
此评论已被作者删除。
嘟嘟 said :
2009年8月4日 21:33
事实上,内安法令是不是恶法,该不该废除,无须那么多理由。 只需一个方法就可以验证

如果你立下了一个法, 那请先以身试法. 如果你不想人家那么对你, 那你立下的这个法就是恶法.

纳吉说马来西亚不能没有内安法令, 那我们可以问问纳吉, 如果换成民联执政,在无证据下将你关起来, 你愿意吗 ? 如果你不愿意,那你立的法就是恶法

这个才是同理心, 波力你说对吗
oic said :
2009年8月4日 22:07
I participated a few demonstrations in India,i cannot do that according to the visa regulation but the police gave me green light,I still remember what he told me that day,"Go ahead as long as there's no agitation,its your right to express how u feel"I even practise HARTAL with them once.
cs0501 said :
2009年8月5日 03:58
嘟嘟!Mountebank!我支持你门.
波力说:保证扣留期间的人身安全?(废话中的废话)明福呢?
林廷辉:请马华别再发放无耻的马后炮!(说中你了吗?细历的波力....)
2009年8月6日 00:49
嘟嘟,难道你是要我举台湾,香港,韩国,日本, 欧美那些单元种族占了80%以上的社会为例吗?谁在指鹿为马,清楚得很。

法律是惭进演化的,不是一蹴而成的,一个不圆满的法令不会永远存留,事实上,世界上没有一本法典是能由始至终可以不变而应时的,废或修,只是手段的不同,视何者更有效率。

cs0501,请停止在利用明福!他不是被ISA拘捕的,别混淆视听!
Unknown said :
2009年8月8日 23:13
我個人覺得這個波力很無恥,很沒道德心,是非,善惡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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