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三月 06,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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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需动大气?

PoliBug | 波力拔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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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华妇女组大姐大是天生的好戏之人,口吐的名言星味十足,通常只能在琼瑶所写的剧本里找得到,据「民主死亡」之后,昨天又来一句「马华党史上最黑暗的一天」,好像全世界所有的悲剧都发生在她一人的身上似的,只差没将那句「你这残忍的小东西」杀出口来,不愧是台湾栽培出来的高材生!

周美芬如此飙泪惨嚎虽然不是新鲜事,但是究竟是何事让她认为自已堕身马华历史上最暗无天日的一天呢?仔细一看,原来只因为翁诗杰要她的妇女组和马青团按照剧本,续演一场母体大会前的广告大会。

这实在也是许多人想要明白的一件事,到底妇女组及马青这马华的两大臂膀,是否应该或需要随母体起舞,照旧进行各自的中央代表大会呢?的确值得我们来深入探讨一下,而若要探讨这个问题,那就非得从马华谈起不可了。

按事件的发展,当马华超过2/3中委于本月四日正式呈辞之时,中委会依党章第41项条文,已正式解散,而次日的「中委会」会议,依党章仅可有一项议程,即推举一人号召特大进行中委会重选,以产生新中委会;所谓中委会,即是由25位票选中委、总会长、署理总会长及四位票选副总会长等基本中央党职,再加上六个受委职位所组成的党单位。

如今中委会的整体结构已不成型,残存的只剩一个总会长、一个副总会长及七位票选中委,实在毫无代表性,并全然失效,而一个失效的权力单位,原本就没有权力进行决策工作,当然也就不能展延大会的进行了,是故只能任大会自生自灭,一切随绿。事实上,翁派有此「一切照跑」的「议决」亦非坏事,至少他们接受了一个事实,那就是未停职的中委,已无权作出任何的党决策。

只不过也由于未停职中委的识见,逆向证明了中委会已解散的事实,因此,相关的代表大会也就自动宣告失效了,这又怎么说呢?

依马华党章第33项条文,代表大会需由五大单位组成,其中第一个组成部份即是「现任的中央委员会委员(33.1)」,然而现任未停职的中委,已显然失去了组织中委会的条件,意即,在中委会因超过2/3票选中委停职后,除了为重选而设的特大之外,其他的代表大会是不成立,也是无效的,也因为大会无效,开幕人根本就不可能出席,马华总不成硬要首相出席一个非法的大会,还为它主持开幕吧?

依此逻辑,马青及妇女组决定展延各自代表大会的决定是符合党章的,因为若依照马华的会议常规,马青代表大会应在母体代表大会的前一天举行,这里所提到的「大会」,当然不可能是指「非法的大会」,因此,马青及妇女组的确应该将大会展期至正式的马华中央代表大会之前一天,以示对党章的尊重。

马华母体因为中委会的失效而不能合法展延大会,实际上也无需展延,因为它已在党章原则下自动失效了;问题是,马青团及妇女组并没有遭遇中委会崩解的状况,甚至还能通过各自的中委会决定大会展期,为何不让他们自行处理呢?

原因在于,中委会会议必须有三天的会议通知,即便是再特别的紧急会议,按习惯法原则亦不得少过二十四个小时的会议通知,但这回马青及妇女组显然只用了不超过三个小时的时间,便召开了一项涉及全国中委的会议,并作了一个可能导致组织成为非法组织的「议决」-- 展延法定代表大会,波力只能说,对外宣布这项「议决」是项错误的决定,事实上,只需让该会自动流会,臂膀总秘书便得以另行发出下一次的代表大会,根本无须所谓的「议决」,因为,这足以构成抵触会议常规的罪名。

相信大多数的马华中央代表都应该不会胡涂到去出席一个未停职中委所无法展期的无效大会,至于马青及妇女组的大会呢?由于各自组织的结构尚在完整的状态,不可视为无效,而各自中委会的展期决定又是在非法的会议中的议决,不足以构成展期的结果,因此,作一个大胆的假设,若6/3/2010当天有超过200位代表签到出席,达致合法会议的基本人数要求,大会甚至可以顺利通过进行各自的「中委会改选」的临时提案!届时若不将议决带上法庭,还真的不好处理。

所以说,在错误中学习,在状况中应用,若没有这次的党务突变,还真的不曾去思考过这些问题,昨天马华各组织,都一同渡过了极富学习价值的一天,家祥美芬,何需动大气?

(多谢柏森兄指醒,针对本文错将“马华党史上最黑暗的一天”误认为周美芬所出,波力深感歉意,文出如覆水,所造成的困扰还望各位原谅。)


3 Responses to "何需动大气?"
PS said :
2010年3月6日 15:00
林兄
波力是其中一个有水准的中文博客.
基于您有一定的读者群, 我认为有必要指出您贴文中的一些谬误.要求您更小心公正地处理新闻. 周美芬昨天完全不曾说过”马华历史上最黑暗的一天…” 这番话.
我想可能是您赶稿的关系, 使到您误把冯京当马凉了.无论如何身为一名负责任的博客, 希望您澄清事实还周美芬一个公道.

林柏森
2010年3月8日 01:48
柏森兄,真是非常抱欠,在复读相关新闻后查正,当时的记者会二人,并非周氏说出这一句话,这的确是有必要更正的,多谢柏森兄提点!波力至诚道歉,但文出如覆水,不能擅改,小弟将在文末注明错误,请见谅。
PS said :
2010年3月8日 15:12
林兄

谢谢您.

林柏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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