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五月 09,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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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衣就是解药?

PoliBug | 波力拔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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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很可悲的年代,当所有人都在责备某一个人的时候,如果你没来得及添上一脚,或不识相的没打落水狗,便会遭人指摘讨伐,有如干了十恶不赦的深重罪孽。

波力不知道该怎么骂,更不知道骂来干嘛?事实摆在眼前,媒体也没放过任何一句粗话、漫骂、挑衅、起哄,更没遗漏任何一个推挤、捕猎、画国旗、打V手势、赖地不起、蓄意犯事、惨遭逮捕、挂花圈、点蜡烛的画面,煽情的报导占据了每一个智性的角落,惟恐写得温和些会让人骂孬种,人人都好像很悲壮,事事都变得很黑暗,报纸多卖了两万份,网络被挤得哽塞不通,然而... 不公不义的事,解决了吗?

有人慷慨激昂的说,这是民主进程的代价,头可抛血可流,民主不可不追求!为了我们下一代的尊严,我们不能躲起来当历史的罪人,所以,穿上你的黑衣吧!波力头脑简单,经不起试炼,至今无法明白为何穿上黑衣,一切就可以变得更好?他们说,这才能展现「人民的力量」!告诉暴君:「他妈的!我们才是你的老板!」

然而,这让波力更糊涂了,即然一切都是「人民的力量!」,也只能恁籍「人民的力量!」,那么... ... 那些被人民使用「人民的力量」送进议会厅里的老爷们呢?他们又在干些什么?在反过来教育人民展示「人民的力量」?还是指导我们该穿什么颜色的衣服?更恶劣的是,连穿衣服也还得人民来提醒。波力着实不解,如果人民穿上黑衣就能解决事端,那还要选他们来干嘛??

许多政客们都在说,该让霹州议会解散改选,所以要人民都穿上黑衣,听说这样就能逼得国阵害怕,宣布解散改选。波力在想,解散个屁??波力跟着瞎起哄干嘛?何必为了几个没有立场的议员,便得要求浪费民脂民膏的解散议会全州重新改选?虽然波力压根儿就对盲目的政党政治反感透顶,但以当前的宪政条件,为何尊贵的立法议员都不舍得提出「跳槽便须辞职」的简单议案?难道大伙儿也在为自己日后的跳槽找契机??

原来,大家都在缺陷的宪政里寻觅生存缝隙,演出一幕又一幕的政治戏码,看得让人倒胃十足!

如果,穿黑衣是为了催生一个合理的宪政,那还算有价值,就算要波力穿得让马来西亚的温度热晕了都无所谓!但是,若穿黑衣只为了否定一个夺权行动的个案,那再穿两百年又如何?结果也还不是一样?

这个体制本来就残缺不全,就算议会真的解散了、改选了,谁赢了输了都好,那关波力如此小民屁事?宪政不全,选他妈的多十个八个政府也还不是一样「黑」?!立法议员,不从根基上去着手,整天兜着畸形的体制跑,真正该置疑的宪法制度及权力机制却奉若圣典,要叫人如何信服跟从?

如果宪政改革需要时间,那至少先争取修法,直接取消过档议员必须依从「辞职后五年禁选」的条例,再规定所有跳槽议员都必须先辞去议席,重新寻求委托!将决定权交回给人民,机制化处理,才能长久的解决问题,何必浪费时间在错误上找答案?又何必为了三两颗糟糠,倒了整锅米重煮?如此作法,即不合理,亦不合情!却还是有人兴高采烈的生吞活咽!

百姓同胞们,千万别让政客们牵着鼻子走,久了,他们会牵得很习惯,仿佛他们才是主人!而钉着鼻头的麻绳,还得由您自个儿掏钱包付账!

朝野尊贵的议员大佬,没有一个宪法或机制适用于每一个时代,至少我们当前正用着的,就已模糊得让人无以适从!宪法是立国之基,律法之本,应该是经得起挑战的,经不起挑战的宪法,便需要修订!立法议员,若连挑战宪法的胆量与智慧都没有,别来啰嗦!


24 Responses to "黑衣就是解药?"
匿名 said :
2009年5月9日 10:35
当然可以反穿黑衣了,这是民主与尊重的基本原则!

但是动用国家公器来规避/逃避/打压/镇压穿黑衣的理由呢?

哈哈,能够和黑衣与符号作对的天下除了国阵这伪民主政府,应该就是没有选举的国家了!

为国阵的启智行动干杯!
ArchMage said :
2009年5月9日 11:14
我想说的是民联还没有准备好执政霹雳, 议员跳槽是民主的一部份, 虽然鄙视跳槽青蛙, 但是必须捍卫他们有跳槽的权力, 虽然不认同, 但是还能接受.

但是接下来的事情却是不容于法制了, 国阵联同国家机构明目张胆的践踏宪法, 这可不能接受, 万万不能接受!

黑衣不是解药, 期目的是唤醒更多人, 在来界大选,把践踏宪法的政党换掉.
2009年5月9日 11:44
对一些人(如果他们是人)来说,黑衣当然不是解药,而且是毒药!否则,为什么要动用这么多人力、武力,为的就是打压黑衣人?

改变宪制?执政者本身就是宪制,要改变宪制,先要换掉这个不尊重宪制的政府!
Alfanso said :
2009年5月9日 11:59
原来穿黑衣根本无法解决问题,因此那些穿黑衣的人都错了,他们不应该穿黑衣。
原来事实摆在眼前,我们不需要骂,只要多看第三电视的新闻,就可明白整件事的来笼去脉。
原来我们不应该为了那几位没有立场的议员而劳民伤财的要求改选,只要习惯就好。
原来就算议会解散了,谁赢谁输关我们这些小民屁事。
原来八十一席的政客们可以动议修改宪法,删除‘辞职后五年内不可参选’,以及修订‘跳槽后必须辞职’的法令,并获得大多数议员(包括必须遵守党鞭的指示的国阵议员)的支持。他们不应该等纳吉,而是应该主动提出修宪,届时马华议员必会勇敢的违抗国阵党鞭而投支持票。
同胞们,放弃穿黑衣吧,放弃要求‘还政于民’吧,放弃煽情的漫骂吧。你们以为这样,不公不义的事就会解决了吗?还是支持一个马来西亚比较实际。
foo said :
2009年5月9日 13:16
黑衣不是解药,可这个博是为啥?
不为民主,不为民生,倒不如风花雪月!
不明白那些连穿件黑衣都感到困难的人,能为广大平民做什么?
here is my 2 cent for you.....
西西留 said :
2009年5月9日 14:23
同意foo的说法,其实也是给这篇文章的一个很好的总结。

是的,穿黑衣不能解决任何问题,这就和穿黄衣不能解决问题、或者是挂贴纸在挡风镜上说『全民拼治安』不能解决问题、或者是每个周末蹲在地上点蜡烛不能解决问题一样。

我想foo已经说了,你在部落格写文章是为了什么?当然波力兄会说:「纯粹为了表达观点」,我想穿黑衣和波力兄你设立部落格的意义是同等的,即是『表达你的观点』。

波力兄向来言之有物,这篇文章实在令我感到失望,因为波力兄不知民主为何物...悲哉
2009年5月9日 15:49
回归到政治,还是希望能少做些纯粹煽动情绪的动作,多做些正式的政治教育与宣传。
2009年5月9日 17:50
唉,没人看得懂...
Alfanso said :
2009年5月9日 19:25
波力,不是没人明白你的意思,只不过,我觉得你对那些黑衣人不大公平。他们也知道穿黑衣不能立刻改变什么,但,他们有权利借此发出他们的心声和不满。
你可以不认同他们的做法,可没有人要波力跟着瞎起哄。
2009年5月9日 20:21
我从没反对穿黑衣向当局展示民意,但对政治人物的大势炒作极度反感,对我而言,穿黑衣是我们人民的事;务实斗争,通过议会管道带出真正造成我们这种扭曲政局的问题,并设法争取,加以纠正,是这些已被授权赋能的人的工作!不要一直玩弄民间情绪!

至于黄进发的「一个黑色的马来西亚」,我更没有好感,要黑色什么我都无所谓,但何必要黑色的「马来西亚」?难道一定要将我们自己的国家名称搞得恶臭恶烂才爽吗?一个这样的恶名需要多少年来洗濯,才能恢复外国对我们的善意与信心?只为一时的风头劲势,应该吗?

面对问题核心,错漏与偏颇的宪制才是源头,英国人下的毒,我们得自己去解!然而,到得今天我们还在沉淫其中,那才是最可悲的事!

我很直,不爽就讲,这些都是我的心里话,不会特意修饰讨好任何人。
Unknown said :
2009年5月9日 22:08
你想你老总取经了吗?你可以学你老总评黑衣人:“无聊”。
Unknown said :
2009年5月9日 22:14
抱歉,可能奶茶才疏,我也看不懂!
Liew Yu Ping said :
2009年5月9日 23:24
黑衣看起来是有点“民粹”。但对民主刚起步的我国切意义重大。那表示有很多人关心啊。国阵虽然可恶!但更怕的是平民百姓对它无动于衷。黑衣运动这么样也比上街头阻碍交通更有意义和更全国性。
Alfanso said :
2009年5月9日 23:49
‘炒作’,‘玩弄民间情绪’这些词语很熟悉,好像在哪里听过。啊!对了,部长和国阵领袖经常都挂在嘴边。举凡民间的任何举动,如果不合国阵的利益,一律是有心人的‘炒作’,以及‘玩弄民间情绪’。

黄进发的‘一个黑色的马来西亚’的用意每个人都懂,也就是讽刺政府践踏民主,根本就不是你刻意说成的把国家的名誉搞得恶臭恶烂。

真正把国家名誉搞得恶臭恶烂的是谁?那班穿黑衣和点蜡烛的人有这个能耐么?
凌国文 said :
2009年5月10日 00:07
我支持“一个黑色马来西亚”。这是一项社会醒觉运动。

至于宪制的部分,我认同那是问题的根源。可是要在野党通过议会管道争取解决宪制漏洞,同样是不切实际的想法。

要修补宪制错漏与偏颇,必须先让国阵彻底下野。而要做到这点,就要靠选民的一票。而民联现在所作的,正是朝着发起全民的求变心态进军。
2009年5月10日 00:25
小弟有一个小问题想问:

你们觉得民联一贯的宣传方式,就好比用在这回的霹雳议会来说,民联是比较注重于煽动人民的情绪?还是比较注重于灌输人民正确的政治教育?

我知道这个问题其实很欠骂,可是我真的感觉到民联做了很多无关政治的政治秀,来煮滚人民的脑袋。

醒觉运动不可以用比较温和的方式?比较不煽情的方式吗?
匿名 said :
2009年5月10日 00:27
我劝那些要不小心说黑衣运动有问题啊,煽情啊,破坏国家名誉啊的先弄明白谁才是真正的凶手?这边几十亿那边几十亿的,如果用来改善贫苦人民那是多么简单的事啊?

为什么雪兰莪、霹雳州、吉打、吉兰丹都能够改善贪污舞弊的问题,国阵却一直只会说不要煽动啦,但是是谁禁止人家穿黑衣的?

简单的说先明白公民不服从运动(civil disobedience)是非暴力也是需要勇气面对各种分化与逼害的!
2009年5月10日 00:37
“因为.......所以......我们应该反!”



“我们反了吧!”

也许效果会是一样,然而其意义却截然不同。
Laugou said :
2009年5月10日 01:51
波力兄您好,

“立法议员,不从根基上去着手,整天兜着畸形的体制跑,真正该置疑的宪法制度及权力机制却奉若圣典,要叫人如何信服跟从?”

过去人民就是太相信BN了,弄得民不柳生,把先贤留下的宪法改的一塌糊涂,胡乱释宪,警局就只差没挂上SDN. BHD.

恶人滥用恶法是人民的不幸,人民穿黑衣其实是最理智的抗议方式,若连这么单纯的抗议方式都不允许,还谈什么修宪。

谅你波力再怎么谏、呛、骂、咒也没能奈何老翁的自私。看今天老蔡的下场,也就不言而喻,他还是位重量级人物呢!

花花世界怎么可能每个人都愿意穿黑衣抗议呢?若波力兄您也拉埋一班网友与您的粉丝穿的话,加上尽责的公民也呛声, 嘿嘿,BN 或许不敢掉以轻心。

当今多数的选民都明白,修宪废恶法与期望BN走回正途是难如登天。还不如置死地而后生,把BN弄垮来个振荡疗法,如凤凰浴火重生。
小明 said :
2009年5月10日 04:55
马华博客果然与民同在。。。
一个只要吃的饱就可,
一个还在讲月风是天生我才。。

果然是当官的材料。。。。
2009年5月10日 07:28
求真兄,为什么你只说雪兰莪、霹雳州、吉打、吉兰丹都能够改善贪污舞弊,却偏偏独缺槟州?您曾经以槟州的透明化召标来反驳某个评论人指控民联行政失当的言论还历历在目,怎么这次又突然健忘了?

雪兰莪的改变波力有眼看,但就不知道其他州属又如何廉洁大公了,求真讲得如此真实,还得请教到底是谁提供的数据?

国文兄,波力不是要在野党马上就能改变宪政现状,但你不觉得这是什么“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或“一个马来西亚”的先决条件吗?但是大家为了怕失去选票,人人绝口不提,即然根本问题都不讨论,那喊一大堆的口号是为了什么?政权?或正义?作主?或民主?

在波力眼中,谁来完成这个愿景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谁能提供方案,再将它完成!国阵这一次的执政期只剩下三四年,不用等太久,如果干不好,下野是必然之事,这点必须感谢阿都拉的无能及安华唤醒的国民公权意识,但是,如果民众只恁口号的吸引度就失去判断各方施政职能的能力,那换谁当政府都一样,总之人民绝当不成真正的老板。

波力试图带出来的,绝不是亲谁护谁,而是要人民展示力量,让朝野政党都不要再玩把戏了,认真做事,否则夺了政权又如何?这回差一点点的席位让你有机可乘,下次必定让你输得连底裤都不剩!

启聪老弟,醒觉运动不可能不煽情,否则必定成不了事,况且,煽情也可以很温和,就好比看一场能将全场弄哭的悲情戏。问题是,醒觉些什么?是醒觉国阵的下流手法?还是对民意的不尊重?或者,我们能否将在宪法当中无需被尊重的民权问题展现出来,让我们眼下的这些代议士认真面对,务实调度?!

我们根本不需要替哪一个政党卖命,人民的地位是:“我没有义务选择好的,但绝对有权力否决恶劣的!”不用被政客利用来搞对抗,对待在朝政党是如此,对待在野政党也是一般!否则,展示力量来干嘛?

奶茶兄,其实很简单,第一,选举,是展现民权的惟一文明途径,至少到今天都是如此。第二,我们的宪政机制出问题了,这才是引发各种不可理喻事件的源头,宪政问题不被正视,到议会里去打死几个人都没用。

第三,警方根本没有执法标准,为所欲为,议会身为律法三角的另一端,非但不秉正持公,还纵容包庇,简直自掘民意坟墓,而这种畸形的状况,人民的立场应该鲜明,要求议会扮演好立法单位的角色,切实修订法案,而不是停留在以此前谴责国阵政府的阶段,否则,我们顶多只能换人当政府,却不可能打造一套真正合理、足以保国利民的法律系统。

Kozek, 嘿嘿,波力还没有你所说的“粉丝”可以影响,但自己倒是也穿了几天,但不为了黄进发的理论,而是觉得他绝对有权力发表自己的意见,为了这个抓人去关了两天实在太无理!

你说的那个“振荡疗法”波力举双手认同,但是得防着那几个人会剩着失势前大力狠括,得看牢一点才是!
2009年5月10日 08:34
哦,对了,还忘了小明兄,换了这么多名字来留言,不会很累吗?要照顾身子哦!
匿名 said :
2009年5月10日 09:10
回poli,

我不是故意漏了槟城,只是举例而已,况且,槟城怎么做也比前国阵政府的透明,而且对许多立场都能据理力争。

我觉得根本不是什么大问题,有贪污就检举,你们说谁有就设法让他下台,但是从古至今,国阵有多少有问题的能够下台呢?

所以要讲数据吗,还是人云亦云?讲数据就去警察局拿民联各线领袖投诉的贪污舞弊看看有没有山那么高?或者拿几单巨型有问题的数十亿的。这些都是人民的血汗钱,请问要与民联等同吗?告诉你吧这样严重动摇国本的大案,在中国是死罪,你们的前老总不是很希望有99个棺材,有一幅留给自己吗?
小明 said :
2009年5月10日 14:28
怎麽你会认为是我呀?莫名其妙?我只用过小明这身份。。。请你查清楚。。。。如你能证明都是一个ip发的,你要怎样都行。。。
如不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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