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奇怪的吹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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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如果是有诚意的吹哨人的前提是言语诚信。也就是人格陈词的可靠。
也就是如果是吹哨者他同时也是施惠者,这为了让受贿的对象行为得以被法律惩罚,首先必须的是自首。
自首的意义就是认清自己所有的错误 ,进而巩固自己愿意承担自己错误部分来让自己佐证的供词及证据更牢固。
这点是很重要,如果同时也犯罪,因为这是吹哨者最根本成...
2 天前
星期一, 四月 26, 2010
MSN: polibug@live.com.my
或许让我提供一下本身的看法(如果有错,也希望同道纠正)。
根据新课程纲要里的教学目标是:让学生明了‘组’与‘个’的分别。
在此项前提下,以这一题为例:4 X 3
意思是:一共有4盒月饼(“组”放在前边),而每一盒里共有3个("个"放在后边)。
所以正确的题解是:4 X 3
如果是 3 X 4的话,解释则为“一共有三盒月饼,每一盒里则有四个。”
我和你的年代,老师可能是解释说 4 X 3也可以,而 3 X 4也可以。因为答案都是12。
但是这种作法无法解释:
“一共有4盒月饼,而每一盒里共有3个”。
试想想在UPSR里如果出现这种问题的话,我们到底要孩子写成 3 X 4 或是 4 X 3?还是的孩子干脆选择两个答案?(填鸭式教学法是另一个话题了)
再说这是教育部的课程纲要,模糊不得、敷衍不得、马虎不得。
(当然,这种课程与纲要的对与错。那又是另一个课题了。)
总的一句,这可能不是你的本行,你不懂其中教学奥妙是无可厚非的。但是,你不是常常强调:在不明之处,不是应该事先去求证、去证实吗?而不是以“脑残”来形容您孩子的老师!
我想您仍欠您孩子的数学老师一个道歉吧?
(我想:全国数学老师都是的同一个课程纲要来教导孩子,岂又是一个道歉了的?你说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