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5-2009 丹州苏丹依斯迈中风入院。
25-05-2009 委任大王子东姑法立斯为摄政王。
16-09-2009 摄政王褫夺三王子东姑法克立继承理事会成员身份。
01-12-2010 东姑法克立入禀法庭,挑战王兄除名的合法性,29-01-2010高庭决定不于预此王室纠纷。
25-03-2010 苏丹殿下经其机要秘书旺哈欣宣布撤除东姑法立斯摄政王地位,另委王室继承理事事会主席东姑阿都阿兹为摄政王,王室总管阿都哈林否定上述委任,旺哈欣当晚被警方扣留盘问。
04-05-2010 苏丹殿下欲飞往新加坡复诊不果,被大批特警强押至理大医院「就医」,「就医」期间,苏丹后被禁止入内陪同。
05-05-2010 苏丹殿下代表律师觐见苏丹不果,摄政王承认曾指示警方「加强保护」苏丹殿下。
07-05-2010 以拉惹阿兹为首的律师团代表苏丹依斯迈殿下入禀法庭,申请人身保护令。
09-05-2010 苏丹殿下「获准」返回王宫。
18-07-2010 王室咨询理事会讨论增修州宪法第23A条文,根据此项条文,若现任苏丹面对严重的行动不便,丹州王室理事会可委任一名人选出任新苏丹。(量身定做)
22-07-2010 州宪法第23A条文在未经州议会辩论及通过的情况下,直接在宪报上颁布。
13-09-2010 州务大臣聂阿兹宣告,根据州宪法第23A条文,摄政王东姑法立斯正式继承苏丹依斯迈殿下之王位。
以上为吉兰丹州宫庭事件略作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