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爱原本是幸福而美好的,然而偏生有人利用强势的兽欲,侵占别人的肉体,借受害者的痛苦,一饱自己变态的快感!是为“强奸”,自有两性关系以来,这都是倍受咀咒的恶行。
前两个月在星洲日报看到一则新加坡的报导,一名中国客工向另一名不认识的中国籍白领新移民施暴,白领苦苦哀求,表示愿出资供该畜生正当嫖妓以解性欲,以保贞洁,不想畜生一听受害者是处子之身,更不愿作罢,最终将该芳龄25岁的俪人给污辱了,不仅于此,事后还将电话号码交给受害者,并答应次日“帮”她找寻在挣扎中丢失的手机,结果第二天果然到现场去被警察逮个正着。
每当在社会版上看到性侵新闻,总会不期然的爆出一句:“应该抓去阉掉!”,若再是涉及人伦悲剧的,还会顺带希望阉刑之前,先割破了泡他三天三夜的辣椒盐巴!当然,那仅是一恍间的报复天性在燃烧,真到了法律面前,还是必须服膺的。
在神权主义的回教国度里,男尊女卑的思想至今仍旧大行其道,对一般通奸的已婚妇女,石砸沙淹至死的刑罚不在话下,有些明文写就的律法,及执行方式的凶残,简直荒唐到了极点!
在回教法中,一名女性若要申诉招受侵害,必须找到四名道德高尚的回教徒旁证,申诉方有望得直,问题是,道德崇高之人,有可能在事发时袖手旁观,待举案时才出来义正辞严吗?有可能!但他们必须都是人格分裂的精神病患!结果罪不能成,女性必须面对诬告及失贞的指控,入罪受刑。
在国际大都会迪拜就曾发生过这样几宗案子,有位英国女性在酒醉后上洗手间时被待应生强奸了,当她在未婚夫的陪同下前往报警时,反被警方扣捕归案,原因是当警察在录供时,问她是否有和同房的未婚夫发生过性关系?而她回答称是,证明了自己“不守妇道搞婚外性行为”,结果强奸案不了了之,通奸案成立,女子被判入狱三个月,然后“驱逐”出境。
同样的状况也发生在另一位英国女子身上,该女子不仅在酒后被拖进草丛中施暴,更被带到酒店里侵犯了不下三次,结果在报案后由于没有四位圣洁的现场证人,而被迫宣布消案,然而,该倍受蹂躏的女子又因未婚先性而入罪,被判蹲了两个多月的牢狱。
在二十一世纪第二个十年的今天,医学昌明,昌明到可以帮了一位不愿被出卖给权富,私逃被逮,遭未婚夫以断肢刑法割去耳鼻的女子重塑了假鼻梁,然而强奸之罪竟然还落后到依赖“虔诚”的宗教信徒做证才能成罪,实在是文明与蛮荒共存的一大讽刺!
有些人迷信宗教,而另一些人则迷信谎言;就算人家党章里白纸黑字写明了神权治国的追求,也明知相同的法律,每天都在这个星球上不断的制造着一个个的悲剧,偏偏自己却硬要装着不见也不信,非但自欺,尚要欺人,为彼等涂脂抹粉,助纣为虐,将来若到了恶事发生在自家妻女身上时,不知又会是何滋味?!
大年初二第二天,南馬廣大民眾還在水深火熱之中,馬華總會長蔡細歷醫生喜氣洋洋地在馬華峇株巴轄區會與帆加蘭區州議員高志財聯合舉行團拜之餘,還有精力和閒情大說風涼話,伺機抨擊在野黨只在大選或補選現身,未見他們積極救援水災:
「最近幾個州發生大水災,只看到國陣成員黨,包括巫統、馬華及國大黨黨員站在最前線進行救援工作,卻未見行動黨或回教黨的人出來工作。」
《東方日報》2月5日的報道引述,蔡總強調「馬華已有一套機制,只要任何地方發生水災,相關區部就會啟動救援工作,提供食水、食物及尋求福利局援助」云云。
是耶非耶,適逢春假的水災前後一周,我都在災區之中,在我的視線以內沒有看到我黨(任何一位)百萬同志和領導及時到來施予援手。這一次大水災之中,唯一送到家門的一次飯盒,是當地匿名善長的佈施。
德興酒家成為避難中心
此外,據各大報章有圖為證的南馬新聞,柔佛州在野黨領袖巫程豪醫生除了在第一時間發表文告點評此事,也在暴雨之中帶領他的隊伍,親臨中心施贈災民。
《當今大馬》的新聞說:「(2月5日丁能補選回教黨候選人)諾馬拉和巫程豪一同出現拉美士市區,受到災民的熱烈歡迎,並希望民聯能夠協助表達人民的心聲,政府能夠做出適當的憮恤金。」
不管這是怎麼一回事,坦白地說,我不知道「馬華已有一套機制」是怎樣的一套機制。如果「相關區部就會啟動救援工作,提供食水、食物及尋求福利局援助」;為何2006年以及2011年兩次大水,昔加末德興酒家馬上變成重災區的避難中心?
洪水來襲之際,德興酒家老闆娘黃琇俸向記者透露,店里一共住有大約140名災黎。他們並向災民免費提供三餐;與此同時,「餐館員工和公眾用繩索,越過急流到對面單層排屋,救出七名受困的災黎,並把他們送入餐館避災」。
相反的是,一個馬來西亞的救災過程和救災中心,一如既往,傳開許多不甚愉快的嘰里咕嚕。接觸了部分災民,我也聽到一些猶如CD反覆廣播的風言冷語。不知馬華總會長蔡細歷醫生此時此刻有何完美的解釋?
自救,是民間唯一的求生方式。預警,也一樣,仰賴的是動物之特殊感應。家母事後回想,一條野狗在大水之前的早上在屋後發狂來往急奔,或許是一個訊號。難道這也是馬華機制的一部分嗎?所有墮落的課題,重新在困患之中被再循環。2007年1月8日我在本版發表〈預得不夠,救得不好〉評議2006的南馬大水災1.0版,轉述時任科學、工藝與革新部政務次長的莫哈末魯丁在國會上議院報告:「事實上我們老早預知大雨即臨(sudah ramalkan berlaku kejadian)……我們的預測並不憑靠馬來西亞氣象台的高科技,同時參考美國、日本和中國等國外氣象研究室中心的預測和數據。」
但是,災區里這一回大家倘若已在水劫之前得到官方「高科技」的通知,副首相慕尤丁何須訓令「全國水利灌溉局應通過電臺系統化播報水位警告,每隔一小時提供最新的水位資訊,讓沿河村民提早做好防災準備」?
不但這樣,雖然經歷2006年大水患,昔加末大河的上流和河岸,發展從不間斷。居民揭露,個別的建築工程已從「第二道橋」逐步深入到內地的「第三道橋」地段。假如開發持續挺前,效應畢竟如何,環境局和規劃局可否做出一番揭示?
不管當局最終的發現如何怎樣,百人(兩次在)在德興酒家集體避災的體驗,是德興的榮光,也是國家的恥辱;至少是慚愧一下興致勃勃地大談「馬華已有一套(救災)機制」的蔡總。
我要在這里公開表揚德興酒家的仁風義行,並將之用作一面亮光清晰的鏡子,希冀蔡總會長在房間閉門自照,因此生出「OMG!馬華公會不如德興酒家」的一點尷尬;下一次南馬大水災3.0版發生之後,自能找到新一套信服選民的自圓其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