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家有只猫,闺名叫小花,深得翁老爷的宠爱。小花有点皮,常常在外惹事生非,从不爱抓老鼠; 但不抓老鼠也罪不致死,可惜,今早翁家管事的起床后,却发现了小花的尸体横卧在门前的砶油路上。
为了证明这只猫不该死,翁老爷决定说是邻家老张干的好事,一早便上马打厝去报警抓人。
警察上门,老张火滚,说翁家那只死猫常到自己家里来偷吃小鸡,一连吃了四五只,他都没说什么,更何况他去年才借了翁老爷十万块钱,帮他还车期、屋期、添新装,给他撑面子用,连小花也是用那笔钱买的,两人的感情不知有多好!哪会害死他家的小动物?
翁老爷听了直叫屈,说老张哪有这么好?如果他向他要过十万块,前几天哪里还会跑去向张太告发他喝花酒的事?一定是他心有不甘,今天才会弄死翁家的小花报复!于是又再跑去报警,要老张七天内道歉,否则要他吃不了兜着走!
翁夫人随即附合,说老翁说得真是合情又合理,那绝对都是老张搞的鬼、犯的错。
老张气得牙齿都爆了出来,怒说何止翁老爷?翁夫人家用不够时,也还不是常向他要几百块钱当买菜钱?
人家听见了都觉得实在无厘头!哪有女人会向邻居汉子要零用钱的道理?肯定是老张在撒谎了!
想不到翁夫人还真的承认和老张要过三十五块,而其中,老张答应过的十块钱到今天都还没还清呢!
众人听得目瞪口呆,这还真的有这么一回事!真让人惊讶不已!
更想不到的是,第二天,老张继续向人说:「你叫她想一想,除了那三十五块,她真的没和我拿过其他钱了?叫她千万别学自己的老公那么健忘,连十万块都能忘得一干二净才好!」结果,话传到了翁夫人耳里,她还真的不敢再说些什么了。。。
恰巧,翁老爷的弟弟小历刚从外头打拼回来,倒霉让哥哥给撞见了,翁老爷顿时计上心头,反正这脸是搁不下了,干脆将这个分财产的眼中钉也一齐算上,一锅子煮,就说是他和老张串通在一起,搞死小花的好了。
于是,翁老爷召来了公司里拿薪水的员工、路边等吃饭的流浪汉,还有一些看热闹的邻里人,开了一个小小的汇报会,向人说明自家的小花品行有多好,哪会去吃人家的鸡?一定是老张眼红他家有只好猫,心有不甘,联合小历来害死牠,然后才嫁祸于他!不只如此,为了杀死小花,小历还到外边找了一百万来雇佣杀手!
众人哗然!一百万??那可是老张给翁老爷的10倍啊!听起来好像比十万要严重得多!虽然大家都不知道「谋杀」一只小猫为什么得花这么多钱?也许是怕反虐待动物协会控诉吧?
小历听了人家的转述,心想那还得了?猫是一条命,嫁祸是一条罪,买凶杀猫更是不得了!哥哥岂可为了当家的位子,无中生有的和人胡扯乱掰呢?
十万块钱的事情越来越见端倪,翁家的面子可说是丢尽了,有人问起小历,小历也不方便再丢翁家的脸,只得支支吾吾的说:「人家硬说哥哥拿了他一万块,哥哥说没有,去报警是对的,只不过这是哥哥和人家的事,钱又不是我拿的,到底有没有,我真的不太清楚,只不过我常听哥哥说:『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不如就让马打去查个水落石出吧。」
第二天有人再问老张,对小历的回答怎么看,老张是个正常人,自然赞同啦。这下不得了了!!翁老爷即刻跳将出来,一口咬死老张和小历共谋的说法实非虚言!否则哪会有如此配合的?
外人看了都觉好笑,正常人不都是这么回答的吗?心里有鬼的人,看东西的方法果然别出心裁!
时间过得好快,转眼十多天过去了,奇怪的是翁老爷还是不敢给老张发律师信,当然,更别说是响应老张的邀请当面对质了,这出戏翁老爷还能怎么演下去呢?听说他还打算到其他Kampung去开汇报会,只不过上次的反应有点冷清,令他痛定思痛,也多亏他知错能改,这回痛改前非,打算不再设限,无论是人类或畜生,只要有耳朵没事干的,都可以出席,大会敬备餐点,不听,来白吃白喝也无任欢迎,只要知道怎么拍掌、拍照、拍马屁,捧场、捧势、捧兰葩就可以了。
总而言之,反正千错万错,都是小历惹的祸!至于小花怎么死的,已不是问题,最重要的是,死得好,死得正是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