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谜样一千万」的报案迷思一千万不是一个小数目,张庆信身为国阵后座议员俱乐部主席,对着媒体向交通部长作出如此严重的控诉,想来必然有持无恐,并不如交通部长拿督斯里翁诗杰说的那么简单,随着交通部长的投报,林吉祥也来凑一脚逗热闹,让事情遽然进入白热化的阶段,正如吉祥爷爷所说,已到了「两个只能活一个」,甚至「没有一个活得成」的时候了。
虽然我们不知道翁诗杰今天的报案内容说些什么,但就他在记者会上所言,他明确的表示张庆信并没有捐献1000万令吉给他,意即张庆信不曾以「捐献」的方式将为数正好「1000万令吉」的款项交托在他「个人」的手中,因此,举凡在这个条件之外的往来皆不在此例。
翁部长在发布会中指称张庆信所谓的一千万献金,发生在他时任马华副总会长的时候,所以他根本不可能为区会募款,问题是,张庆信由头至尾都不曾说过付款时间,为何他却如此肯定那是他担任马华副总会长的时期呢?再何况当时的他虽然还不是马华总会长,却已是堂堂掌控巴生港务局的交通部长了。
再来,他表示若然接受贿赂,必定竭尽职权为张氏遮掩弊案,事实上,这也不是当然铁律,正所谓越危险的地方也是最安全的地方,孰不知黑吃黑的情况不时都会发生,而且「兵行险着」不正是他在政坛的求生之道吗?当然,就翁部长崇高的道德操守而言,这种情况想必是绝不可能发生的。
虽然翁部长矢口否认收过1000万令吉,但是却又非常吊诡的要求张庆信讲明白,所指的1000万令吉,到底是「贷款」、「捐款」还是「贿赂」,这样的询问一方面可在法律上得到更加切确的说词,然而,若是已全然否定了1000万令吉之说,那何来询问款项属性之理?实在令人玩味。
「包专机不还钱」事件的迷思至于包专机公干事宜,部长重申其政治秘书的声明,表示交通部未收到相关请款单据,因此无法付款,并声明2月12日搭乘该公司专机是因为受该公司邀请,不能算是包租。
问题是,拿督斯里翁诗杰即是马华总会长,又是交通部部长,那他在向该公司包租另外四次专机时,是否有表明应用交通部长的身份,或由交通部发出租用要求?若无,以拿督斯里翁诗杰如此多重的身份,该公司除了直接向他要款,难道还能够随便要交通部埋单?
试想想,若拿督斯里翁诗杰的行程并非交通部政务,而又要交通部代为支付包专机的费用,岂非等同于置拿督斯里翁诗杰于不义?更严重的是,若拿督斯里翁诗杰是为了党务奔波,又将账项计在交通部的头上,岂非无异于滥用公帑,要人民为马华埋单?这势必令马华面对严重的形象打击!
为此,波力特别在网上稍微翻查了一下,不想搜寻的结果令波力大为惊骇!除了上述2月12日及同月19日完全没有媒体报导的行程,余者竟然都是为了马华及国阵的党团活动,根本和所谓交通部公务毫不相干!
仔细一想,赫然惊觉,当时部长的政治秘书还是黄智伟,至于林圣财,还在为马华廉正监督小组(IWG)「服务」,难怪知道得不清不楚,硬要张庆信的飞机公司将单据交到交通部才肯作罢;更奇怪的是,拿督斯里翁诗杰竟然也同意这么做,难道,张氏的公司根本没有租借飞机的执照?部长此招只在于引君入瓮,来个吃完不认账,顺便栽他一个罪名??只不过以翁部长超高的道德标准,相信也不至于如此下流,那,到底是为了什么呢?实在令人匪夷所思到极点!
以下是网上记录的新闻报导与飞行记录的相互核对,还望部长及部长秘书仔细审查,至少也得举三两个当天、当地的相关部门政务,否则,要教马华情何以堪?或者... 亦可等到飞机公司来单之后,才报警指证该公司超额索领,反正根据 G.O,政府也不可能向私人飞机服务商付账不是吗?
- 12/02/2009 (梳邦-古晋) 受邀与政友共机返都。
- 19/02/2009 (梳邦-新山) 未知。
- 07/03/2009 (梳邦-关丹) 往关丹为马华英迪拉马哥打区会新会所开幕。
- 24/03/2009 (梳邦-新山) 往北干那那出席马华丹绒比艾区会举办的60周年党庆。
- 20/04/2009 (梳邦-新山) 往新山国际会展中心与柔佛州国阵领袖聚餐。
上得山多终遇虎,这句话一点都不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