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十一月 14,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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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远方拨来的电话

PoliBug | 波力拔克

昨天早上醒来,手机里有个0302的漏接来电,标示着清晨六点,这是国际电话,不知是哪打来的,反正回不了,也就不以为意;一直到傍晚六点,同祥的号码又再来电,便顺手接了,是位身在纽西兰的S网友打来的,听声音该是一位四十上下的女士,标准的华语口音,但听得出是马来西亚人,而且还是北马人,所以没问。

这样突如其来的电话,波力常有,纽西兰和大马只有四个钟的时差,电话沟通相当合适,反倒有一位长居伦敦的郑先生,也能成为波力无所不谈的朋友,那才奇妙!虽然与郑先生彼此从未见过面,但波力连他家养的那条狗叫什么名字,也已耳熟能详了,可算深交。

然而,来自纽西兰的部落访客着实不多,S女士的确给了波力不小的惊喜,回到家里查一查IP,今天只有三个IP来自纽西兰,其中两个是故知,只有一组是陌生的,猜想这位S女士,应该来自纽西兰北岛西北岸的港市奥克兰吧?

S女士或许刚在不久前才接触波力的博格,直觉告诉她波力是翁总的支持者,一直到结束谈话那一刻,波力都没戳破这个美丽的误会,因为她绝对是翁总的超级支持者!而职业历练告诉波力,S女士正想找一位可以抒发感受的对象,而我,习惯、也喜欢当这种对象。

她告诉波力她很关心「逃不出马来西亚的华裔」,而她正是二十年前已「逃出去」的那少数的一位,波力听得心痛如刀割,没有什么话,会比人家用「逃出去」来形容自己所热爱的祖国更让人心酸的了,我希望这种词汇波力一辈子都用不上。

与尚未熟络的网友电话沟通,我一般上会「比较听」,因为难得,所以听得更加的用心,S女士的确对大马政治现状极为关心,尤其是近来闹得沸沸扬扬的马华党争,在S女士的心目中,马华大把大把的「领袖」都是汉奸,惟有翁诗杰节操独守,是个为民族、为国家打拼的真汉子。

S女士告诉波力,在双十特大之后,她通过张天赐拿到了翁总的手机号码,并力挽,甚至流着泪要他不要放弃,必须坚守下去,从她复述时的激动,我完全能体会她所谓的「哭求」,也多少相信了翁总之前所说的「来自各方的声音」是怎么一回事。

除了讲述她对翁总的崇拜,S女士的谈话核心还在于对魏、周的不满,我可以想像她在形容两人时咬牙切齿的模样,因为她甚至说,若翁总被魏周这两个「背信忘义的东西」害得离开马华的话,她必定在下届大选飞回大马,到两人的选区去为民联助选拉票!

我只能平铺直述所听所闻,却无法去评价这样一位远在他乡的同胞的所思所言,因为对一名领袖的理解、认知及拒纳是非常个人的一回事,我只能说,我希望她下一次回国,不会是为此而来,毕竟,在她「助选完成」又回到纽西兰的时候,这里的同胞,还在面对这里的社会,这里的问题,过这里的日子,和她,是不一样的。

我常和朋友说,满清末年,中国拥有全世界最恶劣的政府、最霸道的皇室、最贪婪的官僚、最腐败的制度,但也因此催生了最爱国的革命者,若当时人人都只想「逃出去」,那当今挤着十五万万人口的土地,也许在美国,也许在法国,但,事实并不是。

我爱这片土地,所以我选择留下。


7 Responses to "一通远方拨来的电话"
蚯蚓 said :
2009年11月14日 10:29
我支持你,这是我的祖国,我必须住在这里。有那个地方比自己的家根温软。我爱你马来西亚。
匿名 said :
2009年11月14日 11:18
波力别忘了我们的祖先都是"南逃"来这片土地的.
人总是响往更好的环境而搬和移民.
2009年11月14日 14:53
我也和你们一样,没有一刻曾想过离开这先贤流汗流血为我们创下的家园。

然而,看了波力描述那位纽西兰女士的谈话,我感动。我能体会这位女士的感受。
Daniel Wen said :
2009年11月14日 15:38
除了感动又能如何????????????
追根究底,这都是我们的“领袖”只敢于内斗内行,外斗外行的结果!斗到最后竟然还要把污桶也拿来当护身符!最后怎么能够据理力争为华社请命服务呢!连学校文具生意都快没得做啦,马华还没。。。。。。,真是一等良民,二等公民,唉。。。难怪专才回国计划到现在毫无进展。悲也!
马华及所谓的马华博克!讲到党争,头头是道。讲到华社切身问题,却是一点“OMmmmmmm”都没有,可悲!可悲!马华的博克,您的辩才,“据理力争”及挖料的本事跑到那里去啦?
Unknown said :
2009年11月14日 21:10
这也可能是一通可怜无知的远方电话呀!!!

毕竟我们都不是马华党员,不知内里乾坤,也不知谁谁谁才是真正的“真的假不了”。。。

聪明的老翁一路以来“自我行销”的就是“比起其他党同志,他是更有良知,道德,为华社权益,敢讲”而且是独臂刀悲剧“英雄”的形象(可能看太多张彻和楚原两位邵氏电影大导演的戏而学得很多),内外皆有市场和忠心影迷是不出奇的。

可是,看看马华开了特大后的笑话:

1。从来,在世界各地的领导,报纸一般报导都是一旦被投不信任票后都愧于厚着脸皮留在位子上的(更何况他们的总会长之前夸口输1票就下),不会搬出什么党章没这么写,哈!

2。那个旧署理又来几个怪招就归位了!玩死中央代表啦,他们投的票没效的!哈!

3。之前杀父仇人般的两人,可能是“害怕”大马华社没有这两位明君就如失去了水的鱼,来一招两人皆得利的“人前演和气大戏”留任就犹如上一次党选的出炉成绩!他们的纪律委员会也可能真是“得到的资料不如社团注册局般齐全详细,因而下错了开除党籍的决定”。哈!

然后,所谓“忠心者”立功等上位。开心的欢呼!

我们这些在外面看戏的华社小民,看得目瞪口呆,难于置信,“甘都得?”,短短时日,一如他们的总会长,看穿马华上层人物和身边小丑们的嘴脸。。。

最后就是,正如一般无知信徒不知庙里乾坤,那通远方的电话,受到行销包装的影响,“买”下了一个立场,再为自己的立场自圆其说(唉!不买都买了,不怕隔壁笑吗,死撑!),抑或,就根据自己的片面维护自己的偶像。。。

毕竟,我们都不知道他们的党内事实真相。远方的电话,可以多通,不一定同一个立场,不一定同一个偶像。而影迷都不会是升官发财者。
3 said :
2009年11月15日 01:06
10大糟糕總會長
林風

儘管不很同意報章評論指翁詩傑是馬華歷史上最糟糕的總會長,但我始終認為是「近乎」糟糕的,因為之前有堪媲美的黨爭領袖,後有無出其右者屬未知數,所以不能蓋棺論定為最糟糕的總會長。


這個「最」是要比較才能論斷的。至於十大糟糕可從翁氏在黨爭的言行中找到佐證。

糟糕1:翁說黨內倒翁越來越明顯,但已把黨職官位已豁出去了。事實卻是,為黨職官位而與宿敵蔡細歷聯手推出所謂大團結方案,推翻雙十特大中央代表裁決「翁蔡齊走」的黨意。

糟糕2:翁說馬華紀委會開除蔡細歷原因是不想馬華黨史上留下污點,如今卻讓蔡留任署理職,等同把污點留下黨史內,讓馬華同志無臉面對外人指指點點。

糟糕3:翁說特大提案三恢復蔡的署理總會長職一旦通過,會長理事會將總辭,特大沒通過此提案,反而是翁詩傑默然讓社團註冊局干預而恢復蔡的署理,難道翁不應率先帶領會長理事會總辭,以昭誠信?

糟糕4:翁對特大提案說:「兩個人只能留一個」。但特大提案通過是「兩人都走」,如今兩個都走的人都留下,蔑視最高權力的中央代表與黨章,哪有政治操守與原則可言。

糟糕5:翁回應蔡說有1250名中央代表時說:「我有馬華團隊,馬華沒有分裂。」今天,馬華有沒有分裂?翁的團隊是「逼宮」要他下台,還是他「拋棄」自己的團隊與蔡化敵為友?

糟糕6:翁不只一次說:「馬華必須樹立黨格,擁有自主權,不希望其他政黨,包括國陣成員黨干預馬華。」他與蔡共訂的「大團結方案」尚未對黨員公佈之前,兩人往見首相納吉取得祝福,難免有「取得首相同意」之謂,徹底矮化自己送交外人干預。

糟糕7:翁高調地說:「祇要一張多數票通過對他的不信任提案,他立即辭職下台。」投票結果是14張多數票對他不信任。翁食言不走說交中委會決定,最終反咬中委會「逼宮」,使他有理由與蔡合作為藉口,徹底違背政治原則。

糟糕8:翁說過要召開第二場特大,提案一:解散中委會重選,提案二:支持現有「翁詩傑」領導。最終放棄,改由廖派要召開第二場特大,翁先撤除4名中委展現下馬威。

糟糕9:翁說大團結方案將在時機成熟時逐一揭曉內容,後來也說不對反對者秋後算賬,但為顯示獲得較多中委支持,就開除了4名反對者,委任3名支持中委,湊成27人支持團結方案。

糟糕10:翁說他堅持廖中萊為「老二」,對蔡氏尋求社團註冊局干預,推卸責任回應說不是他的問題沒必要聲明。但是,這是黨的自主權與尊嚴,翁氏卻公然拋棄黨章主權:「174條文規定黨爭不能在外提出訴訟」。
小明 said :
2009年11月16日 11:52
原以为双十特大能一劳永逸的解决马华党内纷争。结果换来的竟然是一场让马来西亚人民拍案叫绝的一场场“惊剧”。到底个中谁是谁非?谁又该为这事负全责?让我们一起探讨时间的演变:

炒蔡前:

怀疑翁氏收取政治献金1000万后疑案后;在超过一年半后,翻旧帐并指示“马华纪律委员会”深入调查蔡细历性丑闻,在马华纪律委员会成员非常认真的调查之下呈上长达数十页的报告书给中委会。

8月26:

正式引用马华党章128及45.24(在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的中委同意暂停或开除其党籍)开除蔡细历之党籍和党职。

炒蔡后:

全国上下党员对此举感觉实在不对,发动双十特大对以上裁决。之后中委会由开除减刑至冻结蔡党职及党籍四年。期间翁蔡两派开始全国巡徊汇报,互相漫骂“XXX是狗”,“XXX是第一个被反贪会调查的总会长”,翁诗杰更声称输一票也走。

双十特大:

中央代表明显的表示不信任总会长,不恢复蔡细历“署理总会长”党职及恢复蔡之党籍。

特大以后:

翁不走,声称为了党“团结”方案出炉。引起第二次特大的必要!

双胞署理,谁该负责?

经过双十特大后,廖派与团结派各自都有不同的诠释!让我们最混淆不过了!不过有一间很明显的事情就是:

有利益冲突的中委不分青红皂白赞成“团结”方案和有人不敢面对特大/ 重选!不是说了谁跟谁的支持率近100%吗?为何还诸多推搪?这个我们稍候再探讨!

先回来谁该是合法署理吧!我觉得是非黑白应该会在马华章程里获得答案了吧!在马华官方网站获得了一份章程。细读之下发现有三条重要条文有关以上争论。

1. 在翁总指示下,纪律委员会调查报告呈上中委会。然后根据128及45.24条文炒蔡,条文列明“中委会之决定是最后决定,不可把事件带上法庭”。

2. 蔡派召开特大,炒蔡减刑后为冻结其党职与党籍4年。之后在特大蔡恢复了党籍,可是在“恢复党职”议案被中央代表否决了(根据27条文,马华最高权力操在代表大会。中央委员会只是照特大的结果执行职务而已)。

3. 1015中委会再次确认(128条文)署理悬空,并多数票推选廖仲来为署理总会长。

今天大家就别听那个哪个派系的诠释,根据马华党章最准!由翁总领导的中委会合法的炒蔡到减刑为冻结党籍四年,都是根据党章赋予的权力,而且不被法律挑战!之后蔡之党职在特大被党的“最高权力操作”中央代表们拒绝恢复。之后连委任廖中莱也是根据党章赋予的权力,根本社团注册局不能干涉。

炒蔡过程犹如案件在地庭审讯后,不满被高庭接手最后到联邦法院(特大:马华最高权力操作)定罪,根本由不得社团注册局来插手。

之后的纠纷都是由翁蔡双双不服从特大结果引起的!更印证前两天打巴区会主席,丹绒马林国会议员黄家泉一番正义之词,既翁蔡不尊重特大结果,找捷径来逃避特大裁决,团结方案只是掩人耳目等等!

附录:马华公会章程明显的三项重要条文

27. 根据本章程和代表大会常规,本党最高权力操在代表大会。但执行所有职务之权力由中央委员会负责。

128. 中央委员会对有关纪律事项所作出的决定,将是最后和决定性者,不能向任何法庭提出诉讼。

45.24 采取它认为适当的任何纪律行动,以对付任何党员、小组委员会、委员会、支会、区会、州联络委员会,任何党负责人或雇员。如果该名党员是根据章程第20和 38条款在代表大会中被选出之党职员,中央委员会则不能暂停或开除其党籍,除非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的中委同意暂停或开除其党籍。

注:作者部落格http://elainewong4.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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