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教党直辖区青年团继该党宣传主任聂阿都之后,号召抗议集会,要求内阁撤销有关改教方案的决定,该组织还列出种种似是而非的条文,意图挑衅回教徒向国家最高行政单位发出恶性挑战,大有将宗教议程凌驾于内阁之势。
尽管该名印裔的长子都已表明本身绝不愿意成为回教徒,然而极端的宗教主义者却还要凭着自己的意愿,试图通过种种的手段逼他就范入教,野蛮的程度丝毫不亚于中古时期的圣教主义者。
事实上相关课题已一再滋扰着国人的信仰自主权、种族和谐及我国的社会模式,甚至有许多个案,男性非穆斯林借着皈依回教,变相否决了民事婚姻,这项立法与司法的纰漏长期困扰着妇女同胞,甚至可说是对妇女的一项歧视及侮辱,使得非穆斯林女性的婚姻完全没有安全感,信仰宗教的权力几乎没有基本的保障。
在这项个案上,我们看到行动党率先重燃改教争议,然而国阵政府非但不重施故往的政治对立恣态,转而应用权力与之正面配合,并在面对多方阻挠的情况下,毅然决定这项必将引致极端份子大力反弹的处置方案,开启朝野政党协作利民的先河,在我国政治史上可说是一项创举,这难道不正是你我所乐见的吗?
内阁的是项决策在尊重信仰自由的大原则之余,尚兼顾伴侣及第二代的人身权益并尊重民事法典所赋予人民的法律保障,一举解决了这项争议多年的纷争,若说还有不足之处,就是有待立法单位将之机制化,列入法典之中,当然,那需要一点时间,然而,我们不可能以此为籍口,眼见不正不义之事纷陈而无动于衷吧?更何况内阁的是项决定,亦全然符合当前的律法。
其实,如果连内阁都无法保障人民的自由及安全,那我们还要这个政府干什么?如果回青团认为连内阁都无权干涉这类已违反人权及欠缺公义的事件,那请回青团往后别再事事针对内阁!
回教只是我们的国教,我们不是极权回教国,在回教国的定义里,宪法尚在回教之下,民选国家最高行政长官必须听从长老会的指示办事,形同傀儡,这种权力架构完全违反民主原则,除了在某些回教国可见,亦不难在泛马回教党里看得到,这也是为何泛马回教党的民选主席哈迪阿旺,地位还不如精神领袖聂阿兹长老的原因。
回青团企图通过街头运动,阻止国家最高执法机关利民议决的动作是高度危险的,我们甚至可以预见这种煽动行为将对一般回教徒的思维造成何种恶劣的作用,尤其是若在不合法的情况下进行,还可能因为警方的强硬竭制而造成恶性对立,并对种族和谐造成长远的负面影响,身为国家的一份子,我们不能不有所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