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伯拉在临走前还不忘烙下一句恨话,说非土著在民联的推波助澜下提出「过份」的诉求,似乎土著的基本权益就快被一口侵吞了一般,极尽煽情火辣之能,让人难以下咽,事实上,所谓的「非土著」,真有这种野心吗?不用我们理解,首相纳吉亦有所感触。
因此,他让我们看到了史上第一位愿意承认中文,并将之列为其官方网站其中一种语文的大马首相。先勿论胸怀及视野的远大,单就这份亲民体恤的心思,已让波力深有所感,说我擦鞋也好,说我愚昧也罢,反正我又不会少根毛!我只想说,敢这么做的马来领袖,我第一个支持!
在纳吉提出『全民的马来西亚』(1Malaysia)的概念之后,令到行动党寝食难安,直有让人侵犯了版权,却又索不回版税的痛楚及不甘,事缘该党在多年以前,便有了『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这个大相雷同的竞选口号,照理说,身为一个「以民为本」的政党,本身的理念让敌对阵营认同,应该是件可喜可贺的事,然而,若考量民意市场,火箭又岂容他人「盗版」?!
仔细探讨,到底这两个论述,是否真能等同视之呢?到底『马来西亚人』是否就等同于『全民』呢?一不小心,真的就迷糊了。
蔡添强形容林冠英「命好遇贵人」,在安华的指导下弃甲攻槟,如今才有这个「一州之长」好当,这种论调乍听之下的确非常刺耳,颇让人不以为然,但是仔细一想,却也不是全无道理,事实上,喊了十几年,时至今日,行动党都还抓不稳『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这项理念的施行模式,就如林首长上位之初,不分青红皂白的「分享政权」,一口气委了两个不同种族的副手,竟然没人置疑这个「看上去像是公平,听起来也像是民主」,但就是有点怪异感觉的「公平民主」;当时波力尝试理解,到底是不分肤色的选贤任能重要呢?还是在不同肤色间各别选贤任能更有效益?有这种思考绝非太闲,而是因为这关系到该党所提倡的『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思维,到底所谓的『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指的是:先有不同肤色的「马来西亚人」的考量呢?还是先没有不同肤色的「马来西亚人」的考量?
这是个区分『全民的马来西亚』与『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的一个指标,基本上,『马来西亚人』指的是一种公民身份的存在,在这个身份上,可以有不同的定义,举个例子,就如『家人』,是一个本位思考,可以是祖父、母亲、姐姐、弟弟... 一样;而纳吉所提出的『全民』指的是一个已被确认的平等状态,而这个状态已是毋庸置疑的,在意识形态上,只探讨如何运作这个完整体,也举个例子,就有如『全家』,『全家』概括整个「家庭」,包括所有组成这个「家庭」的部份。
明白了「家人」和「全家」的分别,我们便不难理解,要贯彻『全民的马来西亚』,在难度上,要比『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高出许多。即然『全民』已被确认为一个「平等的存在」,那若付诸予实践,立足点便只有一个,那就是「彻彻底底的公平」,纵观当前的政治格局及政党实况,这的确不是一项简单的任务。
有评论人认为,与其说纳吉要实现『全民马来西亚』的愿景是项困难的任务,倒不如说是项「不可能的任务」!这是一种建立在其所属政党价值观上的推论,依权力模式而言,这绝对是站得住脚的预测,当然,它还必须符合一项条件,那就是「巫统绝没有思维兴革的可能。」;这真是令人尴尬的想法,因为除了民联诸公,所有的人民都希望巫统改变,但却没人愿意相信巫统会改变,大家都认为,即然巫统的思维跳脱不出种族的框架,那么寻求改变的领袖,自然就会被党淘汰,没了党意的支持,领袖甭说是革新,就连自己也都站不住脚!因此,巫统就只能徘徊在恶性循环的咀咒之中,永远不得超生。
事实上,纳吉所拥有的资源不仅于此,正如回教党亦可有非穆斯林思维一样,纳吉除了巫统,还有一个得以操控的阵线组织,其实,在纳吉提出『全民马来西亚』理念的那一刻,他便做好准备接受领导全民的挑战,而不是将自己框限于本身所属的族群里头。关于这一点,波力相信「奥巴马」效应在一定程度上对他产生了作用,说得深入一些,真正的影响,也许并不是来自奥巴马,也不是埋下「平权」种子的马丁路德金,而是造就「可能」的林肯总统。
林肯总统不是黑人,但他认同了黑人的基本权益,解放了黑人,最终造就了马丁路德金所唤起的平权省思,及至今日的奥巴马,当这一切还在令所谓的「非土著国人」钦羡时,那吉已选择勇敢的踏出第一步,有人认为,这浪费五十二年才跨出的第一步实在毫无价值意义,然而对比于那句在233年前提出,今年方才付诸实现的「人人生而平等」,同属立国的宣言,身处其中,成为见证历史的一员,或许我们应该稍觉庆幸。
(注:「人人生而平等」出自1776年的美国《独立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