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七月 13,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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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会长直选」弊多于利

PoliBug | 波力拔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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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一些领袖同志谈起,说波力极度反对马华全员直选总会长,同志以鄙夷眼光看着我,说:「人家公正党都可以,为什么马华就不行?」波力愕然!这是什么心态?「人家公正党」?难道「人家公正党」明天议决用屁股吃饭你也照跟不误?

若要参考民主模式,倒不如直接参照民主大国--美国的党选机制,美国民主党全国委员会(Democratic National Committee, DNC)及共和党全国委员会(Republican National Committee, RNC)主席,是两党的最高领导人。而无论是DNC或RNC,当该党总统候选人当选后,主席一职都是由总统委任或推荐的,而当该党在野时,也仅是通过各地的州党部选出,而非全党公投。

当然,美国政党所采用的系统也不完全适用于我国的政治环境,依马华的结构特征及体制需要,当前所采用的系统是相对更适合的民主模式。

马华目前所使用的是代表制,以各区会的规模为取样,中央代表通过票选方式接受基层的委托,参与党中央问政、党务、监督及传递信息的工作,并通过民主选举,恁候选人的素质条件及过往的领导表现,遴选出最受推崇的党领袖及各项核心党职,以维持党的运作。

民主的核心价值在于公信制衡,以杜绝绝对权力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由下而上的金字塔式权力架构,不仅不会导致整个党陷入个人危机所带来的政治窘境,更让居高位者得到层层组织的动员力量,从容驾驭党务,授权赋能,建构真正有能力执行任务的工作团队,而不是孤家寡人的,最终只能用人惟亲,乱点兵将。

有别于马华,公正党之所以制定主席公投直选,原因在于:
  1. 直选靠的是群众魅力,在公正党,有哪一位领袖能比安华更具群众魅力?
  2. 党年轻,在迷信人数就是力量的政党环境里,直选可大量吸引新党员。
  3. 方便全国造势,解决在野党的诸多制肘及不便。
  4. 巩固现领导层地位,阻滞新人上位挑战中央领袖。
  5. 可借势有效整束各地发育不全的党组织。

总得来说,公正党主席直选对现阶段的党机关及领导班子堪称百利而无一害,但对马华而言,直选来干嘛?或许有人会字正辞严的回答你:「是为了杜绝贿选并展现党内民主!」为了廉正党选而采用盲选制?为了展现党内民主,而选择相对失衡的机制?未免有些荒谬。

何有此言?须知马华采普世会员籍,基本上只要是年满十八岁的我国华裔或半华裔公民,不分智商、性别、学历、品行记录等等条件,一律都能入党,因此,经过长年累月的征召,别说基层党员大部份对政治不甚了了,说得难听些,即便是相对更为关注党务、政务,及时事动态的中央代表,都无从知晓每一位参选者,更何况一般党员?

全国直选不如地方推举制,必须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及财力,尤其是宣传造势的精力与经费;缺乏媒体便利的新生代及非主流领袖,根本无从与基层取得交流与沟通,没有知名度,如何挑战及监督原操作者?

换言之,掌握媒体或媒体篇幅的领袖都较偏爱全国直选,毕竟面孔姓名容易辨识,相对于挑战者,在宣传上占尽优势,方便一般投票人作为选择,得百利而无一失,何乐不为?问题是,这是民主进化呢?还是民主退化?

总会长直选将产生出强势财富型魅力领袖,可惜的是,以马华目前的局势,及大马政治环境与机制结构的客观因素,党内魅力型领袖根本成不了大事!国阵友党不会因为马华领袖的魅力多给半分颜面,一般群众也绝不会对马华总会长买单,更何况敌对阵线?

群众推崇魅力领袖的心态有如男人对巨大阳具的崇拜,若问有什么好?谁也答不上来!在盲投瞎选之下,推举出来的领袖若华而不实,随时会将党带向绝路,有些此类哗众取宠的领袖在代表制选举中当选,尚且自命不凡不可一世、语无伦次独断独行,更何况成为全党公投的「包装英雄」?然而,我们真的需要这种出类拔萃类的盖世政棍吗?

回到现实层面,若要执行总会长直选,首要的任务就是肃清党员名册,这项工作目前党组织局正在着手进行,据称在第一轮的整顿工作之后,已将原本一百零九万的党员人数锐减至九十余万,而事实上,实在的党员人数尚远远有别于此。

在首轮对「零党员支会」、重覆资料及百岁党员清点之后,接下来组织局还必须处理幽灵党员、粉丝签唱会党员、蒙查查入会党员、强势归属党员等等,要进行这层工作,不仅必须逐个拨电审核,还得得到相关支、区会的实地查证,需时多久尚在未知,工程之艰难及巨大的政治效应,致使总会长也不敢订下期限;问题是,没有清白的党员册,如何公投?没有确实的党员名单,直选何来公信力?所选出的总会长威信何在?

我们这么说吧,也许两年后执行直选,而切实党员人数只剩六十万人,整顿后的支会为3950个,分摊计算,平均每个支会有党员152人,或191个区会,各3141人,试问各位同志,平心而论,您几曾见过马华的会员大会有这等阵仗?说难听些,马青各支、区团精选出来的州代表,大会出席人数尚且不及三成,您说,基层党员会特地请假两天,从全国各地回乡投选「总会长」吗?

再来,除了总会长,其他中央党职又该如何遴选?别告诉我也让基层公投票选,除非您能说得出上届马华中委四十位候选人的姓名!即然如此,代表制是否还继续保留,以负责选出各个中央党职?我相信一般人在放屁之前都不会先将裤子给脱掉吧?

一些改革建议
基于实际考量,若要总会长直选,倒不如候选人复选,让国州议席候选人在上阵之前先行通过党意的测试,由各区党员公投,以选出最受推崇的代议士候选人,由相应数量的支会(如最少三个支会)提名复选候选人,在党内进行民主公投,胜选者出选议席,而最高票的落选者权充行动室主任,分担也分享候选人的工作及成果,整个区会全力以赴,没有后顾之忧。

若担心浑人打混,败选者担不起行动室重任,亦可另设执行总协调,以确保行动室运作顺畅,即可杜绝目前不甘心、扯后腿的无谓分裂及党内斗争,又可加深选民印象,更具竞选优势及民意支持,不是更好?何必劳民伤财,进行百害而无一利的总会长直选,只为了行于表面而无实际功效的政治动作?

还有,某些职位也不应续由党主席委任,如「党中央纪律委员会」代表着党内的司法权,理应通过票选独立存在,执行党规以至规范党高层的功能,即然如此,此委员会岂可由可能利益相冲的总会长及会长理事会委任?当然,「党中央纪律委员会」所有暂停、开除或解散的谕令,必须通过中委会秘密投票通过方为有效,相互监督,以免滥权。

另外,会长理事会成员也必须有足够的民意基础,票选中委当中,居首位的五人应自动成为会长理事会成员,以取代总会长直委的五位受委成员,据此,也应保留总会长委任五位受委成员的绝对权力,以便总会长为党团的专业问政能力增值,为何委任成员必须减低?道理简单,如果票选及当然副总会长都只有六人,岂可让总会长的权力大至可委任十人,以造就操纵会长理事会议决的局面?以此为出发点,才是真正为党内民主作考量。

至于州主席一职,绝对必须通过票选产生,马华的州主席有主导各州党务的职责,并拥有督察该州内之区会及支会的特定权力,是故必须拥有足够的领导及沟通的权能,因此,民意基础将是重要的后盾力量。

州主席民主票选可通过各基层单位的代表选出,目前州联委会的代表结构包括各支会主席、署理主席、秘书、青年团团长及妇女组主席,已有相当完整的代表性,如欲提升采样标准,可再依各区会规模,票选州选举人代表,然后在州分会进行票选州主席,至于其他相关州党职,可继续以委任制或复选委任制(先选出州委,再由票选州主席从中委任)完成,否则,一样可以通过票选来加以推举。

简言之,在政治教育及党意识未臻普及之前,鲁莽行事执行直选总会长,不仅是本末倒置的错误举措,更将令党内民主面临重大危机!吁请所有中央代表审慎考量。


7 Responses to "「总会长直选」弊多于利"
Mountebank said :
2009年7月13日 13:36
不如直接一点,既然党员是如此“涉世不深”,党要是如此“魅力不具”;这样的党要党员,还具备什么“一个伟大政党”的基本元素?

还不如直接解散,换政于民;那样不是更好么?
2009年7月13日 14:00
Mountebank, 是的,马华没有公正党伟大啦,至少没有一大群阅人无数、熟悉行政操作,见锋插针的前巫统肿瘤。

马华仅剩15个国席,还不了多少了,只是公正党堂堂31席,还是干不出什么好事,就真的应该还一些回来给人民。
匿名 said :
2009年7月13日 15:09
马华是否要实行“总会长直选“,必须认真从政治及现实两方面去探讨。

绝对不该以「人家公正党都可以,为什么马华就不行?」的意气用事态度来跟风。

马华有马华的议程及历史, 公正党有公正党的目的及用意。
2009年7月13日 17:35
廷辉兄说得甚是,许多人误以为直选制是民主政治的进化版,因此纷纷趋之若鹜,其实二者皆为民主模式,直选制甚至更为古老,改革视乎需要与环境而定,若为了改革而改革,等同于盲目。
Bentoh said :
2009年7月13日 17:52
潘勇安不久前在當今大馬專欄談到直選制... 也勾勒出直選制的種種弊端...

連英美等國家的政黨都不直接進行直選制度, 試問這意味著什么呢?

個人認為公正黨倉促修改黨憲, 推行直選制為的是注入"民主"形象, 號稱"全亞洲最民主政黨", 也因而更容易招收黨員... 或者說, 各領袖更積極招收黨員... 其對黨民主的實用性其實不高... 甚至引入更多烏合之眾...

具體如何實行直選, 公正黨卻仍未交代... 是否由黨擇良辰吉時全國黨員一同投票? 或分階段各州各地投票? 昨日入黨黨員今日是否就能投票呢? 倉促實行, 為的是贏得掌聲贏得形象, 說實在的, 只要當權派不倒, 什么選舉制度都行!

個人認為就公正黨而言的另一個最大的弱點是在黨宣, 操控黨宣者, 就更容易上位, 這樣無疑就把黨報以及黨宣傳局推向權力斗爭的高峰...

馬華是否應該實施總會長直選制, 我不確定... 個人認為州聯委會舉行選舉, 會長權力下放, 議會黨務分家等等問題更為重要... 根基有了健全的民主體系, 再討論中央如何選舉...

不然咱們首相直選好了~
2009年7月13日 23:15
波力這真的是精闢的見解
黄思安 said :
2009年7月14日 10:37
直选也好,歪选也罢。

只要选出来的人没上错床、不乱搞人家的屁股、不随便建鸡宫、担屎不偷吃、不炸人家女儿就OK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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