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奇怪的吹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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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如果是有诚意的吹哨人的前提是言语诚信。也就是人格陈词的可靠。
也就是如果是吹哨者他同时也是施惠者,这为了让受贿的对象行为得以被法律惩罚,首先必须的是自首。
自首的意义就是认清自己所有的错误 ,进而巩固自己愿意承担自己错误部分来让自己佐证的供词及证据更牢固。
这点是很重要,如果同时也犯罪,因为这是吹哨者最根本成...
2 周前
星期三, 五月 19, 2010


D A P هو كلب تسيير شؤون الدولة الإسلامية
يرجى التصويت لصالح الدولة الإسلامية
赞!谢谢西西留兄的指点,波力完全受教!
顺便提一下,小弟该篇文字旨在反映一些形而上的反思意识,目的不在教授爪夷文,事实证明,许多人也分不清楚何者为爪夷文,何者为阿拉伯文,说明白点,就是“不懂!”,让一般国人,或至少半数国人连分辨都无法分辨的文字,真的应该单独存在以供作公共信息吗?这危不危险呢?值得我们深思。
而另一个必须思考的问题是,一个名为回教国而行世俗法的国度比较适合多元文化社会呢?还是一个不自称回教国,反施行神权回教主义的国度更优秀?
国阵不完美,如同其他政权一样,但事实证明,52年来在这片国土上的各种宗教信仰都得到了保障,而非回教徒是不需要受到回教法律约束的,但相反的,在回教党执政的州属,许多在宪法上受到保护的基本原则已全然走样或被曲解,如吉州政府以宪法上使用爪夷文的自由为理由,要商家使用纯爪夷文作宣传,还有丹州政府规定,有五名回教徒以上的幼教,一律得强制开设宗教班,而华文不能成为华文幼儿园的主要媒介语等等都在此例。
我希望我对爪夷文的无知,可唤起一些同胞们的反思,仅此而已。
再次感谢您的教导,我也不会修改我的博文,以供各位理解一名不谙爪夷文的人,无法接受以纯爪夷文作为公共信息的作法。
MSN: polibug@live.com.my
这个部落格也许我以后不会再来了。